倒地气绝身亡,宛玫的父母就是有心阻拦却也晚了,心中暗自埋怨儿子太过冲动,只怕反而把事情弄砸了,就算再有不满,以后暗地里杀了不也行么?何必当面让媳妇下不来台?
花怜人惊呆了:王石是她的救命恩人啊!虽然相貌粗陋,可是心地很好,如果没有他,在山上为花容采药的她,已经被泥石流砸死了!为了报答他,她才会娶他的啊!
现在,宛玫却杀死了她的救命恩人!
宛玫的父母自然是站在儿子一边,他们原本也不认为杀人是什么大事,何况还是杀一个插足儿子婚姻的陌生人,轮番地劝花怜人留下。
无奈,花怜人去意已决,她说,她可以理解宛玫这么做的理由——因为爱她,但是她无法原谅宛玫,于是,她抱着女儿花红艳,带着外甥花容,再一次离开了宛家。
然而,她终归舍不得儿子宛秋,便在“影煞”所在的湄岚山的云谷里结庐住下,一边教养两个孩子,一边盼望着能再见儿子一面。
可惜,宛玫对她恨之入骨,非但不许她接近宛秋,就是连花红艳也不许接近——丑男人的野种,怎么配和宛秋成为同母异父的兄妹?!只有花容,他还能勉强接受。而花怜人,也惟有借着花容的描述,才可以知道自己儿子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两个男孩子凑到一起,不是捉鱼摸虾,就是爬树捕鸟,又是表兄弟的关系,感情自然亲厚,也才有了宛秋后来老是挂在嘴边、翻来覆去说的那两句话——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至于宛玫和花怜人这两个人,就象是打了死结的丝线,宛玫固然心高气傲不肯低头认错,书生气十足的花怜人也不愿意轻易宽恕宛玫,两人便这样过着“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的日子,直到花怜人因病去世,两个人都没有再见过一次面!
不及黄泉,永不相见!
这句决绝的话,从花怜人口中说出的时候,便已经注定了后来这样悲伤的结局。
所以说,人啊……永远要记得宽容,否则便是误人误己!
(湖月插花:没有要写议论文的意思,也没有要写警世格言的理想,纯粹是有感而发,诸位若觉得有点生搬硬套,或者过分教条主义,或者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请自动过滤最后那一句话。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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