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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之时回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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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挣扎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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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往往这样,转机总是来的很突然,让你顾不上准备。

    柜子里出来的姑娘,正是哑铃。

    哑铃看到我和尔楚,一眼竟没认出来,又看我俩满身是血,吓得连连后退,抄起了一根洗衣用的棒槌。

    “你们别过来,我打人很凶的!”哑铃说。

    我只好拉着尔楚到院子里用水洗了洗脸,这才消除误会。

    那个胖子这会儿也明白过来,明白我们只是除恶扬善,并非要抢地盘。于是他很热情的招呼我们,还坚持要三人留下吃饭。

    不一会儿,客厅便聚满了人,全是平日受黑虎帮欺压的百姓。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全是在讲黑虎帮做的坏事。也包括知府的。

    “要我说呀,几位好汉干脆起义得了,宰了知府那个王八蛋!”一个三十上下的汉子说。

    “不妥不妥,起义就得打仗,打仗就会祸害百姓,小生觉得这不过是知府贪赃而已,大可将他拿下,让他认罪后送交朝廷发落。”人群中一个秀才模样的人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对它们聊的话题不感兴趣,只想找明珠。于是随口应付了几句,然后拉着哑铃去了后院。准备问她明珠的下落。

    “不是告诉你她去中原了么?”哑铃反问。

    “但我在怡红院看见她了”

    “还有你,我在那也看见你了”我补充道。

    “不会的不会的,我一直在那个柜子里躲着,就知道你会回来找我的。”哑铃面露沉思之色。

    难道是我看错了?这也保不准。我们沉默了一会,其间我一直偷偷观察她的表情,她眼神游离不定,显然在撒谎。

    “哑铃,我一直拿你当朋友的!”我怒道,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愤怒过,“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明珠是不是出事了!”

    “没有!你爱信不信!”哑铃也很生气,扭头就要走。

    我赶忙拉住她,对她讲了自己多么迷恋明珠,以及在罗刹那天夜里,我去带明珠私奔时所看到的那些事。

    说着说着,我便说不下去了,因为怒火夹杂着一些复杂的情绪直冲头顶,使我恨不得将天地揉作一团,一脚踢飞。

    “李哥!”哑铃突然抱住了我,把头附在我胸口痛哭起来。

    我顿时慌了神,也不知怎么安慰她,只好就这么让她抱着,让她哭。

    很快,我胸口便被泪水浸湿了,她却仍在抽咽。

    ……

    良久,哑铃终于停止了哭泣。

    她平静地说,“李哥,我不是有意瞒你的。小姐……小姐她根本就没想去救你。”

    我抓着她的肩膀一把将她从怀里推开了,“你,你这话什么意思?”

    “小姐根本就没想去救你!”哑铃吼道,“是我偷走她的首饰,卖了后去天牢打点,才找到你的下落!”

    “你听我说,小姐根本不喜欢你,你不要再找她了!”

    我抬手就想打她的脸,她看着我,遂昂首闭上了眼睛,不挡,也不躲。而我终于也没打下去。

    众多思绪纷纷开始扰乱我的心神,如猫抓一般。

    我和那些思绪搏斗了很久。

    “你说的可是真的?”我牵起她的手问。

    哑铃点了点头。

    “那你说她在中原等我,让你带我去和她相会,也是在骗我了?”

    哑铃用双手握住我的手说:“当时我怕你太伤心,怕你一冲动会去找她,那样我就再也救不了你了。”

    “你回屋吧,我想自己呆一会。”我说。

    哑铃点点头,看了我一眼,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终于没说出口,转身走了。

    同时,我发现夜幕已经降临。

    我在这家饭馆的后院找了棵树,靠着树坐在地上,闭上了眼睛。

    明珠随即出现在眼前,她坐在轿子里,大黄刚一剑挑掉了轿帘。轿内的她双目含愁,秀发翩翩。

    “明珠,你不爱我?”我问。

    明珠笑了笑。

    “别介意嘛,来一起玩。”她说。

    眼前场景突然变了,轿子和大黄已无影无踪,明珠还在,只是没穿衣服,躺在高默斯基家的床上。

    “别介意嘛,来一起玩。”明珠又说。

    我猛然睁开眼,入目的是这家饭馆大堂的外墙壁,以及闪着黄色微光的小窗。木格窗,白窗纸,每格都像她的脸。

    她不爱我?我看着墙想了很久,没有答案。

    其实我早想通了,只是不愿意接受。

    重欢来时,客厅的人已经大多都吃过饭了,但兴致仍是很浓,凑在一起聊天。胖子就是老板,他也很高兴,表示今天吃多少都不要钱,请客了。此时的重欢已经不是那个万人喊打的流氓,大家似乎也把他的过去忘了,纷纷围着他问东问西。

    以前,每当我遇到烦恼时,总喜欢找法叔,他很会安慰人。现在他不在身边,所以只能写信。但写信的话,恐怕要一年后才能收到回信,到那时,恐怕我已经疯了。

    不过信还是要写,就当这张纸是法叔,写完烧掉。不然,又能怎样。

    这封信我写的很长,内容颠三倒四,反正本就不打算寄给谁。而写完后,我发觉自己已经不想烧掉了。因为这封信在我看来,已经不是一张纸,而是我的初恋。我决定保存下来,等将来白发苍苍后拿出来再看,看那时的自己还会不会为初恋痴狂。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我便醒了,却毫无困意。我起身走到了街上,没任何目的,就是胡乱地走。

    走着走着,我听见有人叫我,回头,发现来者竟是山洞中那个要杀蜥蜴的人。

    他的伤似乎好了许多,走起路来矫健无比,一看就是练家子。

    “老弟,真太巧了!”这人说,“上次因事情仓促,也没来得及多聊聊,你这是准备干嘛去?”

    “没事”我说,“随便走走。”

    “哦……,昨天多谢老弟搭救,不然……”

    “没关系的”我打断了他的话,“你若有急事,先去忙吧!”

    他停住了脚步,上下打量我,片刻后,他突然说,“在下紫龙,敢问老弟尊姓大名。”

    我越发烦了,答了个“李败天”便欲转身离去,而他仍是不依不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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