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就不同。明家本身就是北厥大族,根基极其深厚。在草原,明家称第二,恐怕也没人敢再称第一。
更何况,天高皇帝远,在草原做“土皇帝”逍遥着,难道不比在朝中“作低伏小”着痛快?
元魍对这些人的小心思怎么可能不了解?只是他一直念在明翊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上,只对这些事装作不知罢了。
这些话暂且不提,只说明珠同明月见了面,父女两个顿时是涕泪涟涟,差点就抱头痛哭了。
自当年明珠犯事、明月进宫后,父女二人都十多年没见过面了。也不算明珠狠心,明珠当年是见不着女儿,后来是不能见。草原与皇城相隔千里,他根本没有理由去宫里见这个女儿去。
毕竟嫁进宫去的女儿,就相当于割出去的肉,再也不能冠他“明”家的标志。
可是这块“肉”,可也是他捧在手掌心里疼了十几年的。怎能说割就割?
因此,明珠也是心心念念了女儿很多年,更甚者,他瞒着儿子明翊,秘密派人到皇宫与明月接上了头,知她过得不好,明珠自是心焦如焚,恨不能立刻就接了女儿回来。
只是,他没想到,事情进展居然那么顺利,并且,那么快就见到了自家女儿。
元魍跟金蓝在场,明月又不能同明珠把事情讲明。于是,有苦说不出。
明珠再看傻乎乎的外孙元昼,顿时又是一阵心酸排山倒海得袭来。
明珠作为东道主,除接驾外,自然要安排帝后在此地的一切吃喝住行以及娱乐活动。
关于娱乐活动,血无衣有话要说。
“跑马射箭狩猎神马的,都太普通了,没新意没创意没意思。”
金蓝问:“那你觉得什么比较有意思?”
血无衣遥遥望着远山,道:“那就爬山吧。”
一群人囧着脸:您真是创意无极限,居然能想到在草原攀岩爬山,那您让蜀地山区的人情何以堪?
金蓝摇头道:“我不会爬山。更何况那山道光秃秃的,哪里能爬得上去?那么高,吓死人了。我才不要参加这个运动。”
血无衣很鄙视她:“我记得,你以前好像得到过不下于三个野外攀爬的专业奖杯。喜马拉雅山,你也登过顶的。”
刘全很好奇得问:“喜马拉雅山是什么?”
血无衣答:“简单来说,就是世上最高的山。”
所有人看金蓝的眼神顿时就崇高了起来。
金蓝很谦虚:“我真的不会爬山。”
所有人开始抽筋。
所以说,草原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它能让心情郁结的人豁然开朗,它能让心胸狭窄的人舒展身心,当然,它也能让本来就变态的人撒开蹄子,在变态道路上一去三千里再也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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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嗯,不用怀疑,偶木有写完结局,所以今天只有这么一丁点,后面我存着……
大家除夕快乐~偶耐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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