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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完美贵女养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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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第六十六章防盗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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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后在剩余的使用年限内继续为其所有者创造利润能力的一定比例。所以,以“专利转让费”或“生产特许权转让费”的形式出现的技术成果的转让价格一般相当昂贵。这就从需求的方面制约着技术成果的迅速转让。

    3)与上述两方面因素相联系,非技术创新国也可能试图通过自身的研究与开发取得某项技术成果,实现变相的技术转移。但极有可能受到该国自身的诸多制度性内生变量的制约,遇到多方面的困难和障碍,使其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掌握某项技术成果,并将之用于现实生产的目的

    技术差距理论(Technological Gap Theory),又称技术差距模型(Technological Gap Model)是把技术作为独立于劳动和资本的第三种生产要素,探讨技术差距或技术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由于技术变动包含了时间因素,技术差距理论被看成是对H-O理论的动态扩展。

    技术差距理论产生于1961年,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M.V.波斯纳(Michael V. Posner)他在《国际贸易与技术变化》一文中,提出了国际贸易的技术差距模型。该理论认为,技术实际上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且实际的科技水准一直在提高,但是在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准不一样,这种技术上的差距可以使技术领先的国家具有技术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随著技术被进口国的模仿,这种比较优势消失,由此引起的贸易也就结束了。

    技术差距论认为,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工业品贸易,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以技术差距的存在为基础进行的。通过引入模仿时滞(Imitation Lag)的概念来解释国家之间发生贸易的可能性。在创新国(Innovation Country)和模仿国(Imitation Country)的两国模型中,创新国一种新产品成功后,在模仿国掌握这种技术之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可以向模仿国出口这种技术领先的产品。随著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合作、对外投资或国际贸易的发展,创新国的领先技术流传到国外,模仿国开始利用自己的低劳动成本优势,自行生产这种商品并减少进口。创新国逐渐失去该产品的出口市场,因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国际贸易量逐渐缩小,最终被模仿国掌握,技术差距消失,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创新国逐渐失去该产品的出口市场,因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国际贸易量逐渐缩小,最终被模仿国掌握,技术差距消失,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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