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袋豆浆,拿起一张报纸看起来。
天气转凉的缘故,林子穿了一件白衬衫,出乎意料的白。当时季沫坚定地认为,只要再过一会,他的白衬衫一定会变得脏兮兮的,跟他的床单一样。
季沫没有吃林子给的食物,她帮路锡整理了物品,并洗掉了他一大堆的衣服。她知道路锡的衣服没有那么多,但她不知道哪些才是路锡的,哪些是林子的,只得一股脑地塞在盆子里一起洗。
林子看着她奋力地洗衣服,什么也没说。忽然,楼下有人叫林子的名字。林子应了一声,套上一件外套跑了下去,临走时,他对季沫说:“走的时候记得关门。”
季沫点点头,透过窗户,看到楼下一个女生,长的并不漂亮,见到林子的时候很高兴地跑过去挽着他的胳膊。
之后的半年里,路锡每星期都带季沫去“忘”,要是补课的话,季沫就逃课出来或者请假,她完全沉浸在坏学生的乐趣当中。她不用再努力保持第一名而努力学习,不用看每个人的脸色了。她就像笼子里放出来的小鸟,不再受囚禁,可以自由的翱翔。
可值得嘲笑的是,第一次模拟考,她竟是全校第一。
在季沫即将要上高中前一个星期,路锡跑到季沫家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吧。”
季沫放下手里的活,沉默了很久,没拒绝,也没答应。
那么,就是默认吧。路锡是这样认为的。
开学的第一天,路锡开着摩托车送季沫上学校,他穿的很干净,一层不染。季沫马上就想到了林子。季沫拒绝过,说路太远了,还是算了。但路锡坚持要送她过去。结论是他高估了自己的二手摩托车,在半路的时候再也开不动了。
一直以为,他们的爱情应该也会像林子和他女朋友一样,但除了他们能在陆宸和莫冉面前昂首挺胸的走过以外,季沫真不知道她该如何像林子女朋友一样那样快乐地迎向路锡。
为了季沫,路锡换了工作,来到她上高中的城市。偶尔,他们会去酒吧玩,但喝不起太多酒,因为这个城市的消费太高了。
有一天,路锡脸上挂了彩,看上去很严重。季沫问他怎么了,他什么也没说。然后,路锡要季沫去玩,竟然是摩天轮。她吓的要死,回来之后再也不理他了——其实更大的原因,是在第二天的时候,陆宸走了。
放学的时候,陆宸拦住季沫说他要走了,可能再也不回来。这是两年来陆宸第一次和她讲话,却是告别。季沫很不客气的回敬了他,她说,不回来更好,我看见你就心烦。然后转身离开。之后,如他所说,他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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