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少年发出一声短促的笑,而后用手拨开灌木,看着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的两人,凉凉的道:
“不过就是杀死头野猪,至于把你们吓成这样?!”
什么?!野?。。野猪?!
良吟瞪大眼睛与苏莫对望一眼,下一秒,两人不约而同的伸出手推开林朝的身体,齐齐往空地上跑去。
只见空地上躺着一头黑色的动物,身上的皮毛像针毡一样站立,肥硕的四肢,宽大的耳朵还有那招牌的粗大鼻孔,不是野猪这种生物又是什么?
再看它身上有血水流出,刀痕却匀称整齐,竟似循着什么规律下刀一样。
“福伯,野猪的骨头和皮肉我已经用刀分开了。把它扛去厨房,作为明天的主食。”
“是!少爷,少爷的手艺又精湛了许多!”
一声略显苍老的声音在两人背后响起,两人齐齐回头,就看见身后突然出现一个矮小的小老头,一米二不到的样子,只是容貌看起来有四五十岁了,典型的侏儒症患者。
只见那侏儒冲了两人嘿嘿一笑,而后当真扛起野猪就往食堂的方向去了。
良吟此刻已经被接二连三的惊吓搞得麻木了,又听疑似林朝的少年道:
“你们大半夜出来是为了找她吧?”
顺手让两人脚边一指,两人这才看见了平躺在地上被灌木挡住的周梅。
良吟边去扶周梅边看向林朝,却见少年不耐的皱了皱眉头,道:
“她被野猪吓晕了,你们把她带回去吧。”
良吟和苏莫应了一声,随后便一人一边扶起周梅。两人的动作第一次这般默契,转身抬脚就往回走。
刚走了一步就被叫住。
“你!站住。”身后传来少年清冽的声音,透着不耐。
良吟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叫的人是自己。
只听他道:“明晚这时候你过来这里,顺道告诉我,为何你会知道我的名字!”
说完当先抬脚往反方向走了。
良吟和苏莫对看一眼,脚下如飞,用了两分钟不到就架着人奔回了宿舍!!
那厢陆佳正胆战心惊的呆在门后,见两人把周梅抬了回来倒是什么都不敢问。一夜惊魂,苏莫和良吟更是什么都不想,倒头就睡了。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两人起床后还有些疲累。而周梅倒好,从床上起来后只是看着床皱了皱眉,其后便像没事人一样穿衣洗漱去了。
早上在流水线干活时,闲暇时苏莫用胳膊捅了捅良吟道:
“你今晚当真要去?”
“要去你去,我可不去,打死也不去!”
“可是,他指明要你去诶,你还知道他的名字。”
苏莫倒是忘了昨晚的恐惧,面上满是八卦。良吟看着她如今这副三八的摸样。又想起前世在奶茶店重逢时遇见的那个温婉娴静的苏莫,不得不感叹时光真是很神奇的东西,至少,化腐朽为神奇!
又想起昨晚看见林朝的那么血腥的一幕,心底还有些发寒,妖怪!神经质!哪有正常人半夜里拿着匕首破野猪的?吓死热不偿命有木有!
看见苏莫还一副八卦的摸样,面色淡定,想起最后是苏莫收服了林朝那个妖孽,还把他塑造成了深情款款的白马王子的模样,还让自己深深的嫉妒过,由此可知这妞也不是凡品!
思及此,良吟冲苏莫诡笑,亮出森森的白牙,看向她的眼神里满是崇敬:
“苏莫,这么好奇,你今晚就去把那妖孽收了如何?!”
苏莫。。。转身,把面包装进包装袋,默了。
良吟见状识趣的收了面上的狞笑,然而一想起林朝让她半夜出去解释知道他名字的事,还有张姨说的,容貌出众者要被选去离岛的事。心情也慢慢变得沉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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