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爷,大叔,暖暖不能陪你们了,我要进去写字了。”暖暖抱着小拳头像大人一样,朝那两人行礼,奶声奶气的说道。
暖暖有些歪歪的冲天辫子,白嫩嫩的小脸上全是失望,本来亮晶晶的大眼睛,如今含着水汽,要哭不哭的样子,让人看着就心疼。
“能告诉大叔,什么叫日清日毕吗?”看着垂头丧气的孩子,拖着脚步往正房走,魏家驹忍不住放下茶杯,起身上前拉住他的小手,蹲下来微笑的问道。
暖暖先抬头看看晴岚,见晴岚没出声阻止。他就抿抿嘴,看着魏家驹,小声说到,“娘说,娘说,”不知道想起什么,他哽咽了下。
这孩子,今天怎么了。从来也没有这样过,虽然不过四岁,可他一向乖巧懂事的让人心疼。看暖暖一脸的哭样,晴岚本能想上前抱走他。
“天麒,不急,你慢慢告诉大叔。”
可是那位是战场上下来的侯爷,却比她先一步的抱起来。看着他抱着暖暖,晴岚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暖暖攀着魏家驹的脖子,奶声奶气里带着哭腔,“那是我娘教我的,说我虽小,但做事也要善始终。我一天一张大字写完,才有资格做其他事情。我今天只写了一半。”他眨巴满是水雾的大眼睛,“大叔,你能等我写完再走吗?”
魏家驹楞了下,剑眉一挑,笑了笑,拍拍暖暖的后背,“喔,你说说看,为什么?如果理由充足,大叔就答应你。”
晴岚听着越发的生气,这孩子怎么了,还和外人提起条件来了。她皱着秀气的眉毛,连忙上前阻止。
“对不起,魏爷,这孩子今天有些不太对,您别介意。天麒,还不下来。”
对晴岚的打断,魏家驹有些不快,桃花眼一挑,“风大嫂,本侯和你讨个人情,让他把话说完好吗?”
“好,侯爷请吧。”晴岚噎了一下,觉得今天有些怪异。
这位战场上下来的侯爷,还是脸上有个疤痕的男人,竟然和她儿子凑到一起,她儿子也不怕,刚刚还笑眯眯用手摸了下。她看着无比怪异。
看看天,还是瓦蓝瓦蓝的,时不时的飘过几片白云,和每一个晴天一样。天还是那个天,地也还是那个地,只是她儿子暖暖不是那个暖暖。
难道也是穿越的不成,想攀上这位侯爷。她心惊了下,看向暖暖,有些狐疑。应该不会啊,他就是自己的儿子,那里那么多魂上身的事情。
那边暖暖鼓足勇气,湿漉漉的大眼睛渴望的看着魏家驹,“大叔,您能等我一会儿,带我骑马吗?不会耽误大叔,就绕村子跑一会儿,一小会儿。”
“好,原来是这个,想玩骑马啊,我带你去就是。”魏家驹哑然而笑,原来是小孩子想玩骑大马。
暖暖小脸一皱,委屈的眼泪再没忍住,吧嗒的就掉了下来,“大叔,我不是为了玩。”
这回连晴岚都楞了,忘了自己刚刚的狐疑和猜测,她看着暖暖的眼泪,心里揪的慌,看自己都干点什么,把孩子吓成这样。
她上前,顾不得男女有别。隔着魏家驹的胳膊,抚了抚暖暖的后背,温声的说道,“好儿子,你哭什么,想说就说,娘不会怪你的。”
“别哭,别哭,你不是为了玩,大叔知道。”魏家驹也被暖暖哭的有些慌神。
他猛然发现,自己今天有些不对头。怎么对着这个小娃娃委屈的眼泪,比在战场上,对着万马千军还难。
暖暖小小的抽搭一下,摸了把眼泪,“我不哭,娘。那我说了你可别生气。隔壁的二蛋有爹,董二哥也有爹,就我没有。我出去玩,三狗子他们都叫我私生子,野孩子。还有,西边的二癞子还欺负你。他每次来,你都要给他钱,他才走。就是董妈妈,董大叔也怕他。我看大叔会骑马,可他就会骑驴,马比驴大,那大叔一定比他厉害。而且大叔还有这样一个漂亮的印记,他们一定会记住的。我想让他们看看,我有个会骑马的大叔,我不是野孩子……。”
晴岚眼圈一红,忍着泪意,“侯爷,麻烦你把孩子给我,好吗?”
魏家驹默默的把暖暖递给晴岚,有些尴尬。他没想到,买个枣子,买得人家母子抱头痛哭。更没想到,他那能吓退侄子侄女,军官小兵的疤痕,到了小家伙嘴里,就变成漂亮的印记了。
难怪小家伙,刚刚还笑眯眯的求他,说想摸一下。额,其实,他自己也不注意这个,好像也不太难看。
晴岚抱着孩子,微低头,让忍不住的眼泪,滴落在暖暖的衣领上,然后她抹了下脸,才把暖暖的头搬过来,娘俩脸对脸。
她对着暖暖笑着说,“傻孩子,娘不是没钱,你爹留给你的,足够咱们用了。我只是舍不得你这么小,就去学堂枯坐,学那些没用的官样文章。”
“娘,我想去学堂像董二哥一样。董二哥说了,要是考上秀才,就可以挣钱粮了。我要早早的当了大官才能保护你,那样,你就不怕村东边的那个二癞子了。”
“二癞子是谁?”魏家驹皱眉问道。
那二癞子是村子里正的儿子,整天不着调,不过倒也没干过啥太坏的事情。顶多偷看老娘们洗澡,偷小姑娘的肚兜啥的。
晴岚长的漂亮,又是个寡妇,他偶然看到了,难免会言三语四的占些口头便宜。不过,晴岚轻易很少出门,出去一次,也不会独自一人。
只村里收各类税的时候,他就抢着来晴岚家,不过每次都是董家夫妇答对他,到也没啥实质的欺负。
“呵呵,娃他娘啊,你养了个好儿子啊。便是咱们的无情侯爷,竟然也闻声变色了。”那王老太爷摸着花白的胡子,呵呵大笑。
作者有话要说:孩子的话,需要向亲戚家里的一个小人精致敬,他还不到四岁,学表演班,伶俐的不得了。
加上一句,一次,大约是他三岁半的时候,一次婚宴后,霓裳请他到家里玩,说,“你来我家玩吧,我家有小狗陆伯颜呢。”
小鹿狗,正太给取的名字,那时候,他正超迷三国志,最喜欢陆逊。
梳着贝克汉姆发型的小酷哥,一撇嘴,“不行,他咬我怎么办?”
霓裳:“它咬你,我就不喜欢它,你来我就喜欢你,把天送走。”
“不去你家,我可不是小狗。”
霓裳愕然,不知道他这是怎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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