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得理他,但杨旭中一回来就关住房门,然后对我挥起了拳头。
我的眼睛被打成了熊猫眼,我的胳膊与腿上到处都是青紫的掐痕。
我平尽全力给他对打,我咬他,撕扯烂了他的上衣,那是我们结婚时买的羽绒服。几百块一件,很贵的。
谁也没有大吼大叫,因为隔壁就住着我们单位的同事。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死寂的冬夜,两个冷漠的枯槁了灵魂的生物在相互的伤害,仿佛都要置对方与死地一样。
上帝,我们就是两个受惊的刺猬,既然在一起只会把自卫的尖针刺向对方,为何还要靠近?
第二天,我用厚厚的镜框遮住了眼角的淤青,用厚厚的围巾包住脖子上的伤疤,我告诉他:我不会再和他过下去了,我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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