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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眸里藏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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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节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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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来,我一直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会搬个小板凳,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下,有时还会呆呆的看着那或赤目或和煦的阳光许久许久,无思无虑,只是呆呆的,呆呆的。太阳是无私的,五十亿年了,它依然炙热广博,依然恩惠大地,这需要多大的胸怀才能容纳呀?

    昨日我还是新人,今天我就快成了弃妇了,新婚之夜,我蜷缩在那绣着鸳鸯戏水和百蝶弄花的新婚被子里,一个人无言抽噎,我该如何给杨旭中解释,既然开始说了谎,那就要需要一百个谎言来圆场这个谎。杨旭中把头捂在被子里,整个后背露在外面,像个断翅的弯弓……这个奇怪的身形让我脑子中蓦然出现那首辛弃疾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不知自己怎么啦,被人打了,被人骂了,却集中不了了心神如何解决,不停的思索着早已作古的前人的这首战争诗篇。我这是迂腐还是白痴?两个人的独绝面对,我应该浮想联翩的是那些李煜或秦观的香艳缱绻之类的,这不是我一直爱念的那些词句吗?环境对了,场景对了,人也对了,为什么就是心情没有了?

    迷迷瞪瞪,不知何时睡着了,睡梦中,感到有重力压身,万劫不复坠落深渊之感。等我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被脱得一丝不挂,而杨旭中正做着游龙戏凤,我惊恐的挣扎,但无能为力,正如那个女同事所说,一种刺骨的痛让我泪水碾湿了红枕……

    泪水中出现了一行字: 我是他的,我应该属于他,我就应该承受这些。

    吃过早饭,我来到新房,猛然看到杨旭中正在翻床单,那拳头大小的淡红让杨旭中有些怯怯的看了看我,无耻的家伙,竟然小心眼到如此,是不是男人都有处女情结?我狠狠的瞪他一眼,不在给他说话。倒是他,仿佛对昨天的打骂有些歉意,冲我尴尬的笑着……

    短短的几天,让我已经领略了这个男人那沉默中的自私,羞怯中的小气。哪些是他家里自己花钱买的,哪些是我自己掏腰包买的,哪些虽然名义上是我买的但实际上是他彩礼钱出资购的,他都铭记在心,并且时时处处给我一种或明或暗的提示。他的东西不能轻易乱用,是要请示的。我的东西他也是不轻易乱用,每次都用征求的眼神看着我,看到我不反对的目光后方小心翼翼的拿在手中。这哪里是两口子?分明就是合资公司。

    我性格上大大咧咧惯了,不会做饭,不会收拾屋子。他妈在厨房里烟熏火燎的烧火做饭,我则打开电视看着韩剧。他一看老不高兴,告诉我他杨家的媳妇儿都要进厨房的,我告诉他,我连做面汤都不会,我来到厨屋干什么?难不成吸油烟?

    他一听,顿时脸上挂了一层霜,后来吃饭时竟然不理我,他妈烧好了洗脚水也不喊我,自己洗完顺手倒掉了,等我去洗时,他妈告诉我已经没有热水了,他妈好奇的问我怎么没有和杨旭中一起洗,我尴尬笑笑,说自己看电视忘记了。

    更可气的是,我不会收拾家务,买的衣服总是胡乱塞在柜子里,文胸内裤与棉袄裤子搅合在一起,没有分门别类。加上他的衣服,就更难找了。连续几天早晨我们都窝在被窝里彼此抱怨,都想压制住对方为自己找换洗的衣服。先是你一言我一语的你来我往,后来渐渐变成了争吵。他没有我嘴巴快,自然吵不过我,情急之下,他拿脚跺了一下,我的泪顿时出来了,结婚才几天,这已经是第二次打我了。

    我也不想再理他,吃饭时,他妈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肉,我没有说任何客套话,也不去假惺惺的礼让或给他的父母夹菜,只管呼噜呼噜的大口吃着,丝毫不管他的反应,事后从别人嘴巴里得知他说我像一个没有任何修养与素质的泼妇。

    我在他的眼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素质与修养的泼妇?什么时候我成这样了?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小才女呀!看来小才女也得下凡,不食人间烟火的小才女在他们看来跟傻女没什么两样?

    我熟读唐诗宋词,我领略四书五经,但这些都没用,我不懂人情世故,不知杨旭中他堂哥的姥姥的女儿、女婿论辈分该叫什么,这在农村被认为不懂事。我不会拉家常,不会说谁谁家的媳妇与婆婆如何如何,谁有理,谁没理。不会跟那些农村的小媳妇悉和,不会说那些无耻下流的老婆汉子的床上事。她们过来人张口就来,仿佛就在舌头里含着,而我一听就脸红,更别说了。我也懂爱情的,但我的爱情不仅仅就是脱掉衣服一床上睡觉就完了的。

    我知道我的心还在云端飘着呢,如果有一天我也变成了和她们一样,那我就不是我了,我也找不到我了。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无形中有一个规则在度量着这个圈子里的每个人,谁谁谁符合标准,谁谁谁做的优秀,而我是这个规则的出列。

    多年以后,我每每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每每洋溢着虚假的微笑,我经过心灵的修行与世事的磨练终于与这个世界合拍了,我还是我吗?经过怒涛卷霜雪的击打,我终于妥协了,圆润了,变成了沙滩上无数鹅卵石中的一个,静静的享受着阳光的抚慰与生活的安逸。

    一周过去了,我的婚假结束了,我回到了镇政府部门继续上班,而杨旭中则继续呆在那个小学里教书。

    这一周内,我曾在村中的大路上见过杨飞一次,远远的,杨飞看见我,飞快的消失了。

    过了几天,杨旭中竟然领着他们学校的一个未婚男青年来到我这个和老鼠蜗居的小屋中,我本来不会做饭,大多就是馒头就着芥菜凑合一顿,或者就是泡面煮清水,清水煮挂面。我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完成这顿午餐。买了点儿肉,一刀又一刀的把肉割成棍条状,放在锅里炒。慌乱间把米淘好,放在电锅里。杨旭中则坐在床边和他的同事聊天,不时抬头看了看我,但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等了好久,看得出杨旭中已经有些不耐烦,走到锅前看我进展情况,我挽了挽袖子,用油腻的手抹抹被汗湿的脸,笑着说已经好了。那个同事喜盈盈的端碗拿筷子,我则把肉片汤盛到盆里,杨旭中嘟嘟囔囔的向那个同事解释:她在家就是一个娇小姐,不会做饭。杨旭中掀开电锅锅盖,顿时傻眼了:锅里并没有热腾腾的米饭等着我们这几张饥饿的嘴巴,依然清水是清水,米粒是米粒……

    上帝,我为什么会犯这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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