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此时此刻,他的手没有力气抬起来,一旦感情付出得越多丝丝缕缕的就会越反馈在身体的每一个器官上造成了负荷。
赵锦书爱上林慕梅是一道用漫长的光阴累计起来的公式。
赵锦书爱林慕梅=怜悯---好感---心动---爱恋---等待---再等待!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继续的了。
没有去摸她的头:“林慕梅,怎么办?我太累了,你房子的钥匙过几天我会快递过去,林慕梅,从今往后,你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了。”
“现在,我请求你放开我!”
他走了,赵锦书走了,就在她的面前,初冬的斜眼被都市的高楼大厦切得七零八落,赵锦书背对着慕梅,落日的光芒在他身上投下了影子。
赵锦书的影子又长又瘦的,慕梅突然想起了赵锦书其实已经三十一岁了,慕梅突然想起来了在有一次赵锦书带着她去参加他朋友家聚会,他的那些朋友大都娶妻生子了,有一位孩子甚至已经会脆生生的叫着赵锦书为叔叔了。
如果。。。慕梅皱着眉低下了头,如果赵锦书不是倒霉了认识林慕梅,那么,想必,他现在已经是和他的朋友一样了带着自己的妻子孩子参加聚会了。
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眼看的就要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了,慕梅拔起了腿!
就是死也要缠住他,不是因为怜悯,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林慕梅不能失去赵锦书。
林慕梅和赵锦书在很久很久以后变成了老爷爷老奶奶的时刻,他们要一起去旅行,像那年慕梅在曼彻斯特的车站上遇到的戴着不同款式的结婚戒指结伴旅行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一样。
赵锦书一直往前走,和许多的人肩膀擦过了肩膀,赵锦书目光就只直直的望着前方,一直这样告诉着自己,不能回头,不要回头。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的爸爸妈妈一直等着喝媳妇茶,他的爸爸妈妈还等着抱孙子,现在,他得甩开林慕梅,在极短的时间里找一个比林慕梅还要可爱的姑娘,他不想再当爱情里的傻B。
侧过身体,赵锦书闪到了一家电器商店门口的气垫边。
不一会,就看到了林慕梅从面前跑过,大约是没有找到他她就站在那里发呆。
林慕梅总有办法抓住自己的神经,赵锦书握着拳,他站在那里有着一个在给气垫注视气流的发电机,它在的响着轰轰,也不知道从那里来的风刮到了他的脸颊上。
一寸相思一寸灰。
商店的橱窗照着自己的眼眸,它和自己的思想背道而驰,痴痴的凝望着那个站在人群中狼狈的女子。
为了讨好自己她把她的头发弄得像一大堆坨在头上的泡面,把她打扮成了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的模样。
她的鞋肯定不合脚,所以刚刚奔跑的时间里掉了一只,也许是真害怕追不到自己她也无暇顾及。
现在,她就那样脚穿着一只鞋,手提着一只鞋,风把她的一头泡面般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很多人都在看着她,不少的男人贪婪的把目光落在了赤着的脚趾头以及她白皙均匀的大腿上。
那裙子太短了!
可是,平时比什么都精的她就站在那里浑然不觉。
赵锦书心里在叹着气,从气垫那边走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呀呀呀~~写这几章的时候被锦书哥哥给迷住了,我在想也许这文完结后可以写一段以锦书哥哥的为原型的男主配渣女的组合,嘻~~还没有写过渣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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