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他们之间的气氛变得非常尴尬,最后,他们还是默契地不再那个话题。然后,凯弦。路易斯德沉默地按照习惯,将某人送回家。至从秋游事件后,月依。奇利亚和凯弦。路易斯德就养成了送高梦蝶回家的习惯。偶尔,他们还会一起在高梦蝶的家里吃饭,做作业。月依。奇利亚有时候在受不了紫依。奇利亚越来越暴躁的脾气的时候,会到她家过夜。
“喀拉——”
不过,今天真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因为,当他们回到家的时候,竟然见到了长期加班的高梦蝶的父亲大人,高曙先生。
高先生听到了开门声,出来迎接自己的宝贝女儿,没想到见到女儿身后跟着一个男生,一时间,脸上的微笑僵硬了。
高曙,年三十九,现在某外资企业担任销售经理,六年前丧偶。至从女儿可以照顾自己后,成为不择不扣的工作狂,经常加班和出差。五官端正,身材高大的他,在这六年里不乏有异性青睐,可惜,脑袋里除了工作,就是女儿和早逝的妻子的他,根本对她们熟视无睹。
平时在公司西装革履的高先生,回到家里却是家庭煮男一枚(没办法,一直又当父亲,又当母亲的苦命男就是如此)。因此,当凯弦。路易斯德与某人的传说中的父亲见面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个脚下穿着拖鞋,身上穿着西裤和白色衬衫,外套着粉红色围裙,两袖卷起的中年男人。而,最不相称的是,拖鞋和围裙上的图案竟是某人最喜欢的史努比。
“哦?是你!”
高先生很快就认出了少年的身份,“你叫李凯弦吧?!”他还记得女儿去年秋游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差点丧命,而救了自己宝贝女儿一命的正是眼前这个一脸冷酷的少年。
“叔叔,你好。”
非常难得的是,某人竟然会如此礼貌的打招呼。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先生竟然在这个时候会出现在家里。“爸,”因此,连一直没什么好奇心的高梦蝶也不禁困惑起来,“你今天这么早回来?”她记得自从小学二年级下学期的某个周末,李秋玲带着一群同学到她家聚会,向他承诺会好好照顾某人后。她的父亲就放心地去闯自己的事业了。
“你来我们家玩啊?”高先生显然非常高兴女儿带朋友回家玩,变得热情起来,“今晚留下来吃饭吧!”他从校方那知道凯弦。路易斯德年幼没有父母,一直独自一人生活,不禁会想起自己那个在一次森林大火里失去记忆,无依无靠地被他救回家的亡妻。
“爸!”
“明天要出差,今天提前下班回来准备行李,”高先生的心思全放在客人的身上,“梦蝶,今天你做饭,爸爸,要和凯弦好好地谈谈,”说着取下围裙,带着某人走进了客厅,“凯弦呐,上次见面,我没机会跟你好好地聊聊呢。。。。。。。。”
就这样,高先生因为那份同情心,抛下自己的宝贝女儿,自顾关心起客人的事情来。好吧,虽然,这让作为女儿的高梦蝶有点妒忌,但是,因为有经验,她还是乖乖地套上围裙,接替了父亲的工作。
高梦蝶还记得三年级第二学期的某天,那个脸皮特厚的魏舒理同学,就像今天那样跟着她回家,见到他那难得早下班的父亲的时候的情形。原本,对一切接近自己女儿的男生非常警惕的高先生,当了解到魏舒理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可怜孩子的时候,立刻同情心泛滥,最后,把自己的女儿也扔到一边,自顾关心起客人来(当然,某人不知道她的父亲是因为亡妻的关系才如此)。
高梦蝶套着围裙,提着书包,回到房间,准备放下书包,然后到厨房准备晚餐的时候,看到书桌上放着两封信,显然,是父亲回家的时候顺手从楼下的邮箱里拿回来的。
第一封信是无疑是执着于写信的梅雪同学(她每个月会和高梦蝶通一次信),而第二封信却只有收信人的地址和昵称“小蝶”,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高梦蝶可以肯定,第二封信绝对不会是自己所知道的朋友寄过来的。因为,写信的朋友们都会注上自己的名字或昵称,而某些怪胎根本不可能突然写信给她。顺带一提,何百叶每隔三天,就会和她通一次电话。刘伯夏则是几乎二十四小时在线,更是不屑于传统的交流方式。余爱箐同学,则至从出国后就不再跟她联系了。而,李秋玲就更加不可能了,光看上面的字迹就知道不是。
高梦蝶放下梅雪的信,打开不知名的信件。信封左下角标着一个太阳图案,信纸则是与信封配套的,字迹完全陌生,不过,可以看得出是写信的人是男生。
信件的内容非常简短,如下:
小蝶:
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如约,我已经走到那一步了,你可为我高兴?接下来,我要如我那时候所说的那样,要你为我的歌声陶醉,成为我的歌迷。
期待近期不远的见面。
小理(上)
高梦蝶想不起什么约定,也记不起听过某人说过的某些话,但是,那个名字,她却记住了。没错,魏舒理,昵称:小理,那个音乐痴,在离开柏拉图学院三年后的今天,终于给作为故友的她寄来了第一封信,告诉她,他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他们会很快再次见面。今天,真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啊。
题外话:我喜欢写小说,而且经常到了忘我的境界。在学校宿舍的时候,同学们都说我是个喜欢窝在床上的人,而且安静得让人遗忘。其实,我当时我不是在看小说,就是在疯狂得写小说。灵感,可以让人癫狂起来。附:亲爱的,请给我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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