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他的节奏,跟他耗时间,费唾沫星子,因为与此同时我仍在考虑,到底留他不留,要是留了,他功高震主,不出仨月,我的铺子怎么来的,就会怎么失去,再次成为他的囊中之物,我若弃之不予理睬,后果又是怎么样一番境地呢?
经过前一段日子和猴子的一次冒险,回来后我像换了个人,居然又长高了零点三公分,还不止,整个人已经十分成熟,十分,再来一分,可能就烂了。貌似我考虑事情确实也周全了不少,俗话有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抽尽了最后一口烟,低头看脚将其碾灭,才缓缓抬起头,道:“是这样,唐老,沈某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讲不当讲。”
呵呵呵。看吧。有点悬。有点疑,胆大心细的就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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