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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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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挚交好友陈道义 敦厚长者存宅心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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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该得的财富和福份,你可不能欺侮她们呀!举头三尺有神明。”

    “这个自然!我连借垫给施丽英的本钱也没有收回,何况是水莲母子!你大哥识字不多,做人的道义还是懂的。”

    范雄和戴秉仁又谈到戴家在泰国经营二三间酒店的事,范雄说,戴家的酒店业,经营得火红火绿赚了大钱,新建的五星酒店又快开张了,戴秉仁两位大哥名噪泰京。范雄说:

    “泰京你们戴家的事业兴旺发达,你戴大哥香江福安旅社,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我知!”戴秉仁很坦然,“福安旅社赚钱不多,一直在守成,但几十年来粗茶淡饭,我也自得其乐。人生入世去世,是改变不了的自然规律,人死了钱再多也没有用。”

    “大哥!话不能那么说,泰国酒店业是你爸爸所创,目前你大哥、二哥已退休,由你几位侄子打理,酒店还有你的股份哩!”

    “是的!每年他们也把花红、股息汇来香江入我账户,但这笔钱有与否,对我并不重要,浮生若梦,钱财不过身外物。”

    “你也必须为水莲和来福着想,为他们今后人生做好安排。”

    “是的!我过去无儿女,我原本打算死后,全部财产都捐给佛教会或其他慈善机构……”

    “现在不同了,你已有自己的老婆孩子。”

    戴秉仁沉吟,频频点头。范雄试探地问:

    “要不要和水莲去登记结婚呢?”

    “老范!我们年龄差距几十岁,登记结婚那不是贻笑世人!在香江许多人都是同居产子,并不违法,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同时,在内地的婚姻注册处,还有日清和水莲的结婚证书呢!”

    “水莲和日清在内地的结婚证书,废纸一张,不会有人过问;但你和水莲的关系,必须有法律的保障。”

    “我死了,产业财产自然归水莲母子。”

    “水莲如果没有和你登记结婚,就名不正言不顺。”

    “你说得有道理,那我就应预订份‘遗嘱’?”

    “对!这样才是对水莲母子最大的保障。没有遗嘱,百年后,后人争财产继承权而打官司的事例,比比皆是。”

    “你说得有道理。趁你老范在香江,可当个见证人。”

    “见证人一个不行,要二个人。”

    “那就找施丽英!”

    坐言起行,戴秉仁回房去给熟悉的律师行朋友打电话,预约明天见面的时间。戴秉仁回来,和范雄高兴地继续碰杯……

    范雄的到来,和丈夫大讲黄日清家变的故事,令李水莲无限的感触。黄日清的家变,完全由她李水莲引起,怎能说和她无关呢!虽然一切事情的发生和发展,她李水莲不能为力,但都和她有关。黄日清今天瘫痪在床,心朦失忆,说到底是她李水莲害苦了他。如果黄日清不是回乡娶她,也不会落到今天如此可悲的地步。她和黄日清虽然不能偕老百年,但一夜夫妻百年恩,对于黄日清,她也不能说忘记就忘记,她会记住黄日清,对他深表同情,为他早日康复祈祷!没有黄日清一段姻缘,她李水莲也到不了香江;更不可能发生她和戴秉仁这段婚姻。看来一切都是天意,她命中注定的。

    李水莲辗转反侧,久久难眠,只有无可奈何的叹息!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正是:

    雾水情缘昨日花,夫君麟子是吾家;

    纠缠纷攘他人事,且顾奴身五彩瓜。(麻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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