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那天回家之前,我也曾把这孩子送到警口察局,结果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一个警口察大哥把我推了出来。
“这肯定是你的孩子。哪有第一天见到就能和你亲成这样的?如果她对我也这样,我就受理这件事。”
“不是,那个,我……”
大哥略带寂寞的抽出一根烟,点燃,然后靠在门口。
“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误?你还年轻,当你像我这么大之后,你就会发现,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会非常非常后悔。”
大哥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当年啊,和小娟也有过一个孩子,可是就因为年少气盛,觉得孩子是累赘,就把他送人了。结果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过第二个孩子。”
这是哪门子的回忆录啊,话说你这是不是犯法了啊……你是警口察吧?
“你放心,如果你能听哥哥我一句话,好好待这孩子,从今天起我就是你大哥。如果你和你老婆还有这孩子出了什么事,我一定帮忙,义不容辞!”
所以说我根本就没有老婆啊!
“但是如果你真的执意把这孩子送出去,小子,到时候也许会有什么罪名落到你头上可不是我能知道的事了。”
恐吓么,你这是恐吓么?啊喂……
“就这样,我叫杨风涛,我电话是150xxxxxxxx,有事找我。你叫任宏是么?我记住你了。”
他转身,回警局,留我一人夕阳下,凌乱。
回去的路上,小丫头笑得特别甜。
“呐,你是妖精吧,是吧,来逗我开心的妖精吧。”我背着她,无奈。
“趴趴,我叫清雨的说。”
妖精!绝对是妖精!!!
我叫任宏,小学的时候是一个内向的小孩,中学的时候不甘寂寞,化身为小混混,高中已然成为高中三老大之一。
“所以说,你以为我考上这个二本大学费了多少力气啊?我可是在高三那年拼了老命在用功的啊!!!”
周末很快过去,我也和家里联系过,但是父母都一致认为自己的孩子要自己抚养,所以没人肯来替我照顾清雨。
额?我说的话啊。。。你们别骂我就行,有时候给点推荐也可以的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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