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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师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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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彝人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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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

    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八世纪三十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唐天复二年,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

    两宋三百年多年中,戎、泸、黎,三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

    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

    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

    自一千二百六十四年到一千二百八十七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二百七十六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乌撤、乌蒙、芒部、东川、永宁、马湖、建昌等地各彝族土司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三个等级。

    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几个人听得真切,周津瑶说得清楚。

    不禁都很佩服周津瑶这样的广博。

    突然艾龙“咦!”了一声。

    周津瑶问道:“怎么了?”

    艾龙说道:“怎么寨子中没有一点的灯光,到处都黑漆漆的?”

    和忽悠说道:“这山里面的人都休息的早,大概是都睡了。”

    艾龙说道:“不对,不见没有什么人声,连狗声都没有,照理我们走在这里,就应该有狗叫啊?”

    这时候,几个人也觉得有点不对劲。

    突然小乱指着前面的一个土掌房说道:“你们看,那里不是有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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