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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酌红颜夕染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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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五章 长路漫漫啊慢慢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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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是一种十分玄妙的东西,它可以让人每天都处于对美好的期待中,有时候因为对方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或者眼神,就可以让人脸红心跳一整天。恋爱中的人仿佛会得皮肤饥渴症,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牢牢地黏在一起,每一分钟都想从对方眼里看到似水的柔情……当然,这里指的是大多数人。

    楚夕和宁墨轩每天的相处模式是——一起吃早餐,一起上马车,一起在马车车厢里并排坐着,一起看书,一起吃干粮,一起下车,一起吃晚饭,一起上楼……总之除了上厕所都在一起。

    尽管看起来这和大多数人没什么两样,但是,这所有的一起对楚夕而言都要加上一个被字——她是被迫的。楚夕都不能想象,作为一个自学成才的大好青年,宁墨轩怎么会这么喜欢两个人随时腻在一起,这样同吃同行的日子过了不到十天,楚夕彻底炸毛了。

    她要反抗!于是……这天早上,楚夕可以比以往提前了一刻钟起床,匆匆吃了早饭,看到宁墨轩从楼上悠闲的走下来,心中仍然有些发虚,狗腿的上前问:

    “吃了吗您内!~”

    宁墨轩淡淡回应:

    “尚未。你呢?”

    楚夕弱弱的答:

    “刚吃过。”

    宁墨轩又淡淡瞥她一眼:

    “恩?”

    若是平时,楚夕立马就会低头哈腰说还没吃呢然后与宁大人一起共赴早餐,但今天不一样,今天可是“反宁墨轩独裁日”,于是楚夕硬着脖子又回答了一声吃过了。宁墨轩也不会恼,依然淡淡的一瞥:

    “那就陪我再吃一点。”

    ……

    第一回合,楚夕败。

    吃过早饭自然继续赶路,楚夕跑到马车前面,央求和陆非衣或是江怀安换个位置——同宁墨轩孤男寡女的待在同一个密闭空间里实在太危险,她宁愿做个赶车人风餐露宿——当然,这也只能想想而已,宁墨轩一手搭在车上,一手撩开车帘,仍然是一个凉凉的眼神:

    “还不上车?”

    于是,楚夕双腿立马发软,乖乖地在陆非衣的嘲笑和江怀安的低头沉思中钻进车厢里和宁大人二人世界了。

    第二回合,楚夕败。

    马车里,楚夕在宁墨轩对面拿着本书做认真看书状,宁墨轩在她对面默默地看着她,偶尔悄悄地一瞥都能发现他的视线就没离开过她。当两人视线相撞时,宁墨轩就会轻轻笑一声,那样的笑声……让楚夕如坐针毡。这样的情况没持续多久,宁墨轩终于开口:

    “过来。”

    没有多余的话,就是一个命令,仿佛除了服从再无别的选项。楚夕顿时怒了,拍案而起:“你让我过去就过去,凭什么?你到底懂不懂人权啊!知不知道什么叫尊重?我今天就不过去,你拿我怎么着!”

    宁墨轩只是微笑,像个涵养十足的翩翩公子:

    “你确定不要过来?”

    楚夕其实已经十分后怕了,但仍然死要面子地仰头,一张脸涨的通红:

    “说不过去就不过去!”

    话一说完,楚夕就长大了嘴巴,因为宁墨轩就在她说出第一个不字的时候站了起来,一撩前襟,缓缓的走过来——坐在了她旁边!

    见楚夕吃惊地瞪着他,还笑得一脸春风得意:

    “既然山不过来,我只好来就山了。”

    第三回合,楚夕——完败。

    经此一役,楚夕再也不敢反抗宁墨轩了。俗话说的好,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啊。宁墨轩脸皮的厚度与楚夕相差了不是一点两点。于是,两个人又继续腻歪着过日子了。

    就这样,十五过去了。

    楚夕又忍不住了。这次不是她和宁墨轩的问题,而是……这路程也太长了。

    从狄国到珈国的距离在地图上看起来不过一只手掌的长度,但实际走起来却用了这么久。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要出个远门真心是拿生命在上路。要地方再远点,估计一个来回半辈子就过去了。

    根据见多识广的陆非衣所说,这次大家要去的是珈国边境一个叫葛武城的地方,那里有整个大陆最高的山脉,山脉地跨珈国和持国两国,在珈国境内被称作葛武山,在持国境内被叫做南玉山。由于高山环绕,植被十分茂盛,许多参天古木,湿气颇重,入山处常年有弥漫不散的大雾,踏进几步就会马上不见了踪影,有些人进去了就再也没出来过。这些雾气一直蔓延到了葛武城内,使得葛武城又被称作雾城。

    由于葛武山内野生植物众多,稀有的草药和山珍也多如牛毛,曾经有许多人驻留雾城,想要去到山脉腹地寻宝,却离奇的都失去了消息,于是城里开始有了各种传言,诸如山中有妖怪变成貌美女子,食人心肝,啃人骨头;再如山上有仙人,入得此山可褪去凡身得道升仙之类的。

    以上这些传言,都是楚夕一行在来的路上听说的。在经过了整整二十天的长途跋涉后,寻宝小分队终于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的前一站——葛武城。

    马车停在葛武城内最大的客栈门口,楚夕第一个迫不及待地跳出马车,呼吸着这经过将近一个月才到达的远方的新鲜空气。她一个劲的伸展四肢,这一路来保持的最多的姿势就是坐在车上,难免会觉得四肢僵硬。

    江怀安打点好行李,将马车给客栈的小厮安顿好,向掌柜要了四间上房。宁墨轩抬腿迈进客栈,正好听到江怀安说的那个四字,皱了皱眉头,却也没说什么。

    楚夕舒展够了胳膊腿,第一件事就是冲进自己的房间里叫了好大一桶水开始洗澡。这二十几天赶路,有时候住在客栈,有时候在野外露宿,有一顿没一顿的,她洗澡的次数真真是屈指可数。虽说现在已经是深秋,天气也很冷,但每天风尘仆仆的,身上就没有真正的干净过。对比宁墨轩和江怀安两个逆天的不论怎么样身上都干干净净的特殊体质,她简直想挖个洞钻进去。你说两个大老爷们儿没事儿吧自己弄得这么干净是要闹甚?还给不给女同胞一些活路了?

    当然,楚夕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最惨的还要数陆非衣。每天在外面赶车,接触的灰尘本来就多,又爱漫山遍野的用轻功疯跑,可惜没学会片叶不沾身的本领,身上总是脏兮兮的,再加上每当其他人在客栈里洗澡的时候,他都四下奔波以搜集有用情报之名,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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