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首席
TOM见我俩蹲在那里,随口问道:干什么呢?我说:看他卷烟,闲得无聊。这时,TOM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鬼哥:你们穆斯林不是不许抽烟的么?鬼哥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国家都没了,哪还管得了那么多,真主不能帮你挡子弹,也不能给你饭吃。
我心想鬼哥你说的还真实在,看来穆斯林也不像电视上演的那么死板,不管是上帝,佛祖,还是真主,老百姓过日子最要紧。我跟TOM相视一笑,接着我又问他鬼哥你打过仗么?
对于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乱,包括我父母的那一辈也没有。对于战争的理解,仅仅还停留在影视作品上。小的时候曾经梦想过做一名将军,驰骋沙场,所向披靡。长大了以后觉得不切实际,慢慢的就淡忘了这种想法,可是身为一名热血男儿,却从未打消过对战争的憧憬,可能这也是自然界雄性动物的本能吧。
鬼哥摇摇头,似乎对这个问题不想多谈。他那深邃的眼睛望着别的方向,或许那边是他的故乡。可能战争给他留下了很多残酷的回忆,让他不愿多想。我原本只是想找些话题聊聊,却没想到让气氛陷入尴尬。
我见他不愿开口,只好转向TOM,问他准备去哪里度假?TOM一听便来了兴趣,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TOM这个人可以说跟鬼哥完全是两种性格,不管在什么场合下他都有话可说,而且是不厌其烦,同样一件事情还能说上好几遍,我想,如果有一天,TOM死了,那只能会是一种原因,不说话憋死的。
TOM跟我说,目前计划要去两个地方,都是度假胜地,一个西班牙,一个夏威夷。我问他西班牙有什么好玩的,他说,那里有沙滩,日光浴,美女多,相对而言消费便宜,夏威夷也挺好,就是自己钱不多,财务有点吃紧,暂时还拿不定主意。
我心想你说那么多还不是为了找女人,看比基尼。不过说实在的,西方女人身材丰满,夏日海滩穿上比基尼的却很有看头。我问他,英国海滩不好么?非要跑那么老远。
他说你不知道,虽然英国四面环海,不过这里属于寒带气候,海水很冷,即便是在夏天也不能游泳,除非受过专业训练。之所以有夏天,完全是因为有大西洋暖流。我心想怪不得来英国这么久,从来没见过游泳海滩,原来是这么回事,是我孤陋寡闻了。
我说既然你没钱就别想了,老老实实去你的西班牙吧,难不成你还要借钱去夏威夷?TOM摇摇头,那可不一定,我有办法,到时候说不定先去夏威夷,再去西班牙,两头玩个遍。
什么办法?我很好奇。他说,知道拉斯维加斯么?我说当然知道,世界第一赌城呢。他得意的跟我说:只要我先去那里赌一把,等有了钱,想去哪就去哪,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轻蔑的笑了笑,你这也算是个办法?看来老头说过的话真是没错,一个人的智商往往跟他开口的次数成反比。越是话多的人,脑子通常都不太灵光,你想想看,他光把神经都用在嘴上,哪有时间用脑子去想事情?就凭你这块料,能在这里做到领班,就算到头了。
看着他一本正经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我不好打击他情绪,只能顺口说道:是么,还真是个好主意,那祝你马到成功了哈,到时候赢了钱,记得请我喝酒。哈哈哈%……
他似乎完全没有体会到我的真正意思,也随着我一起笑,笑得很开心,好像已经胜券在握,鬼哥也在一旁抿着嘴,不知道心里想什么。虽然TOM的主意非常不靠谱,不过他的话倒是提醒了我,世界赌城拉斯维加斯,身为赌徒的我怎么能不去体验一番呢。毛主席说过,不到长城非好汉,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好好见识一下。
这时我转头问鬼哥,你度假准备去哪里?莫非也去赌城翻本?不料鬼哥眼睛一瞪,很严肃的跟我说:你在诱惑我,真主会惩罚你的。我见他如此认真,只好连忙道歉,心想,怪不得都说穆斯林性格古板,连个玩笑都开不起,本想活跃下气氛,反倒被你教育一通。
不过一码归一码,鬼哥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不去度假,我是难民,没有国籍,也出不去,我想把钱存起来,将来送孩子上大学。我刚被他说了一顿,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于是小声的用汉语默念道:上大学?该不会是存钱给你的孩子打圣战吧。
他没听懂,问我:什么意思?我连忙解释:这个嘛,中国话,了不起,太了不起了……他没有怀疑,冲我微笑点点头。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相比起这些思想单纯的外国人,我的内心是多么的污浊不堪,下次不能这样了……
TOM抽完烟,跟我说,下午你站吧台,我要请假,不能来了,有事给我打电话。我问你干嘛去,他说要订机票,出发前还有东西要准备。我说你放心去吧,一切有我,心里却在想,不在更好,省得你烦我,你走了我也落得耳根清净。TOM站起身走了,我一看表,时间差不多了,该回去干活了。我跟鬼哥打了声招呼,就回了吧台。
下午没什么人,偶尔有几个客来吧台要酒,还能顺便聊聊天,比起打杂要有意思的多,只不过活动范围受限制。整个场子里的客人玩的昏天黑地,看的我也跃跃欲试,要是哪天我也能像他们一样就好了。不知道1000镑一把牌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就在我快要下班的时候,门外进来一个人,脸很白净,挂着一副金丝眼镜,下巴上略有点胡渣,个子很高,不过偏瘦,走起路来显得有些伛偻,穿着格子衬衫,下身黑裤子,锃亮的皮鞋,一尘不染,整体看起来很普通,唯一有点特别的地方,就是那一双手,很细,很光滑,如果不是剪掉了指甲,真的很像一双女人的手。
他慢慢地走到吧台,要了杯马提尼,轻轻地用食指抹着杯沿,好像是一种习惯。他所处的角度在我下方,在看我的时候没有抬头,只是眼睛在动。老头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内心往往会在眼神上表露出来,如果你什么都看不到,那就只能证明他的内心比你强大。
他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跟老头一样,又或者更甚,很久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在我与他眼神交汇的一刹那,仿佛在暗暗地较劲,很快我就败下阵来。也许,这就是一种宿命,注定了他是我的克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的人生会因为他而出现转折。
当然,此时的我,还不能与他相提并论,我刻意的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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