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粗细的蛇,还有那对血红色的龙角,金黄的身体,猛然想到此必为金精玄眼蛟]。
盘古时期,混沌初开,盘古用巨斧开天,清气上升为天,浊气下降为地,又经过十万八千年,终到洪荒时期。那时期灵气异常充沛,诞生了许多强者,其中妖中之皇--金精玄眼蛟可谓强者中的强者。
金精玄眼蛟最大的特点就是头上长有龙角,全身金色,眼睛为玄晶色。同四圣兽战斗,虽最终失败,可是一战成名,响彻洪荒。统领妖族雄霸一方,身体如万年玄铁般坚硬,尾巴一扫山崩地裂。
金精玄眼蛟性情暴躁,肆虐无忌,同时还以同类为食,自相残杀,强类生存。但是这种强者遭上天妒忌,每当有金精玄眼蛟降世时必定引来天雷轰杀。种族几乎绝迹于洪荒时期。
面具男袍袖一挥,金蛇又回到了他身边,自己也从原地消失了,老槐树看到人影消失,心里边一块大石顿时落地,可刚一松气就觉出不对,人影虽然消失了可那强大的妖气并没有离去,这下老槐树更加小心了,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
等了有一刻钟,面具男竟又从原地显现出来,心想:[自己在此处并没有发现异状,那个男婴应不在此处],连人带蛇又朝东面疾飞而去。老槐树:[小样儿,和我玩这种把戏,你还嫩了点]。
此时天空开始慢慢放明,东边的朝霞照射到这片森林。古槐叶子上面的露珠,慢慢凝聚着,顺着叶脉滴落到地面上,被小草贪婪的吸收着。
老槐树看见面具男朝东边飞去,心说:「一场灾祸,化险为夷」。又想:「你是人我是精,殊途不同归,呆在我这里也不是办法。嘿嘿,小家伙这次就看你的运气喽,给自己找个好人家吧」。
过了一天,老者花白的胡须上面多了几根黑须,霎是刺眼,老槐树看看自己的胡须,有些高兴,「得你如此恩惠,让我再活几千年,我无以为报,就奉上清水一杯吧」,说着,一伸手,手中出现一个用树叶做成的杯子,里面盛着碧绿碧绿的水,还不停地向外散发着奇香。
「来吧,我喂给你喝」
一会功夫这一杯水就喝完了,男婴原本有点泛白的小脸开始变得红润起来。突然老者感应到西边森林边缘有人经过,抱起男婴,再把剑裹好,一晃身子不见了。
再次出现时,二人已在森林的边缘。老槐树见有位妇女在那里捡拾柴草,「小家伙,缘分天注定,看来你与此人有缘啊」,说着就把男婴放在一个高高的土堆上,一晃身不见了。
那妇女直了直身子,往土堆上一瞧就见一个包裹放在那里,同时还听到有婴儿的啼哭。过去一看却是一个襁褓,里面的婴儿忽见来人,竟止住了啼哭,睁着双眼看她,小脸红扑扑的。
「谁把孩子丢这了?」,转念一想,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谁会把自己的孩子丢在这里啊,应该是被丢弃的。妇人想到这里,把孩子抱起来,轻轻拍了两下,想,「可伶你那狠心的娘不要你,她不要你,我要你」。
妇女看见婴儿旁边还有一个包裹,拆开一看竟是把红色的剑,感觉挺锋利的,「以后用来劈柴也不错啊」。从此之后道祖辛苦锻造而成的玄紫剑就变成了“劈柴刀”。
妇女把刚刚捡好的的一捆柴草背在身后,抱着孩子拿起那把“劈柴刀”,朝村里走去。约走了五六里路,来到了村头,此地正是永宁村。村头有两棵大杨树,有些年头了。
此时树底下坐着几个游手好闲的人,看着远处走来的妇女,肩上背着一捆柴草怀里抱着一个包袱,其中一个名叫王钱,一脸的黑斑,眼睛往外凸着,有点驼背,脖子还向前支楞着,一看就是奴颜媚骨趋势攀附之辈。走到跟前说到:「李嫂,这是去打柴啊」
「是啊」,妇女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
王钱又见怀里抱着一个婴儿,笑道:
「李嫂,抱的是谁家的孩子」
「我的」
王钱一愣,农妇没再理他就从他身边走了过去,王钱傻兮兮的回到大树底下。对着旁边的人说:「李寡妇的丈夫早就死了,一直没有孩子,怎么今天突然抱着一个孩子,还说是自己的,难不成是跟外边野汉子所生的」。
「我看李寡妇倒还有几分姿色,这事应该八九不离十」,旁边那个也随声附和着。李寡妇名叫李秀,出嫁前算是小家碧玉,五年前嫁到永宁村,没想到刚结婚不久丈夫就因病死了。
当时村里人因为这件事,说尽了风凉话。当面都是李嫂、李婶的叫着,背后却是李寡妇,扫把星的评论。今天又从王钱嘴里说出这么一个重大新闻:「李寡妇带回来一个野种」,好像永宁村瞬间变的躁动起来。
李秀回到家中,把柴草扔在一边,孩子放到里屋土炕上,先出来洗了洗脸又回到了里屋抱起孩子,越看越喜欢,嘴里说着:[我还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呢,不如我给你起一个吧]。
婴儿睁着大眼看她,仿佛在等待他的名字。李秀看着婴儿,心中充满无比的喜悦,[天下的父母谁都希望自己孩子平平安安的,我想你的生母也不会例外的,就叫你李一平吧,一生平平安安」。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李秀从不理会村里人对她的谣言风语,只是,等到晚上寂静无人时,独自一人坐在床头,看着熟睡的孩子,自己会默默的流泪,毕竟她也是一个女人。
人们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灵丹妙药,心灵的创伤只有时间可以医治。十年,对凡人来说不是很短的时间,十年时间的雕刻,李秀原本清秀的面容上也加了几道皱纹。十年的辛苦劳作也让李秀手上长满了老茧,十年时间也让原来的婴儿变成了一个小大人。李一平母子相依为命过日子。
说来也奇怪,自从李一平来到这个破陋的家里,十年来从没闹过老鼠虫蛇,十年来凡是从外边买的肉,买的面都是随手放在桌板上,绝不会被老鼠或者野狗偷吃。
十年来那把“劈柴刀”也成了李一平唯一的玩具。每当李一平拿它劈柴时,它就变的特别锋利,一腿粗的木头轻轻一划就断成了两半。为此李一平特别喜欢去砍柴,往往一小会儿就砍好大堆薪柴。
这天李一平砍好一堆薪柴,捆绑好放在小木车上,由母亲推去县城,打算卖掉去换些米面和调味品。母亲也破天荒的让李一平跟着去了。
来到县城正巧赶上有庙会,艺人们五花八门的手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