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大早,晓辉被焦瑞松叫醒,那几个闲杂人等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她和焦瑞松昨晚睡的这一辆车。
焦瑞松就和她坐在车顶上围着毛毯共同欣赏沙漠日出的磅礴美景,金黄的沙漠,金黄的太阳,如此壮观的景象让人的心胸也变得如天地一般开阔。
“从没想过在沙漠里看日出与看海上日出相比丝毫不逊色。”晓辉赞叹着。
“我没骗你吧?”焦瑞松低笑,她看风景,他在看她。
晓辉脸上微红,没有接他的话。这人从不失时机地在嘴上占便宜。
看完日出,吃完在沙漠里的最后一顿饭,焦瑞松带晓辉乘专机飞往迪拜。
要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世界上没有其他地方比迪拜更衬这几个字了。
在这个除了石油之外资源极度匮乏的地方,出现迪拜并不是偶然。世界上最昂贵的汽车在迪拜产生,全金打造,造得出却没法开,因为那车每开动一次,就要损耗一次黄金。
晓辉站在这辆车面前看了两眼十分无语:“都是你们有钱人嫌钱多烧得慌想出来的主意。”
焦瑞松冤枉:“别把我看做这种人,我从来不会做这种无聊事。况且,我从来不觉得钱烧手。”
晓辉翻个白眼,他只会把钱借给别人钱生钱。
焦瑞松拉住她的手离开,和人打过招呼后,笑着在她耳边说:“若是我的话,我就把那车子黄金全部打造成项链送给我的太太,让她每天换着戴。”
晓辉嘴角一抽,想象的是自己坐在那辆黄金车里,一大坨金子压得她喘不过气。她也低声对他说:“其实我最想做的事就是从那车上掰一块金子下来,也省得车主把金子损耗在路上捧都捧不起来。”
焦瑞松的忍功得有多好才没破功,而离两人近的保镖噗地笑出来。
晓辉轻咳一声装作自己没说过那话,她身边就有一位满身铜臭味的钻石王老五,说那话好像自己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样。确实挺丢人的。
焦瑞松半路上脚步一转,来到一家商场。电梯直达顶楼,晓辉先是被里面豪华的装修震惊了下,然后就看到焦瑞松果真朝一家金铺走去。
她立刻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在踏进金铺的前一秒,晓辉拽住他的胳膊:“喂。你要干什么?我说着玩的!”
她不是变相地问他要金子啊,若今天他真买了金子,她就等着被他取笑一辈子吧。
焦瑞松温润笑着十分无害,拍拍她的手说:“这家店十分有名,你进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几块金子而已,焦太,你先生我不才,一辆车的金子买不来,几件首饰还是可以买来给你消遣的。”
晓辉嘴角抽搐。她拽不动他,还看到好几个人在奇怪地望向他们这里,最后被他拖着进了金店。她看到脑子里有个小人眼泪哗哗流。真是面子里子都没有了。
要说奢侈,晓辉在来到迪拜之后,尤其在见过那辆金车之后,私心认为焦瑞松还是比较简朴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没有那么多钱可烧。
她在焦瑞松鼓励的目光下挑了两件首饰,一件是一对枫叶形状的金耳环。一件是一只十字架形状的领针。全世界的奢侈品集中地,物价出奇得高,所以,晓辉在焦瑞松满脸笑意拿出金卡的时候心疼地望了几眼。
付完帐,晓辉以为可以走了,却见焦瑞松不知什么时候跑到柜台那里去了,他们的临时翻译不懂中文,焦瑞松说英语给翻译听,翻译说阿语给服务生听。服务生满面笑意地取出焦瑞松指定的一套首饰。
晓辉无奈。反正花的不是她的钱,焦瑞松花再多她也只有干看着的份,这么想着她就走到了柜台边,然后便怔住了。原来焦瑞松要的不是别的,而是一对金戒指。
她摸摸自己光溜溜的无名指,眼中突然有了朦胧的水汽,眨眨眼把各种涌上来的思绪压下去,她慢慢走到几人身边。
“晓辉,你来试试这只戒指好不好看。”焦瑞松见到她走过来,脸上浮起微笑。拉过她的手,缓缓地套上那只戒指。
这一刻,晓辉好像回到了当初的婚礼现场,只是男主角换了张脸,仍是白色的西装。她在焦瑞松脸上看到了神圣。
“好看吗?”焦瑞松轻声问有些恍惚地望着他的晓辉。
晓辉回过神来,连忙低头看了几眼,戒指设计得简洁大方,没有繁复的花纹和累赘的花样,室内的灯光反射到金戒指上发出的光极为柔和。
也许是心理作用,晓辉觉得十分耐看,摸了摸那冰凉的金属质感,温热的心里像是吹过一阵凉爽的风,她嘴角轻轻弯起,在他期待的目光中点头笑着说:“很好看。”
服务生说了一串带颤音的阿语,叽里咕噜的,晓辉一句没听懂。倒是当地的阿语翻译员用一种稀奇古怪的英语对她翻译说:“太太,你的手白皙亮丽,正好适合这只戒指。你是我见过的最适合这只戒指的有缘人。”
晓辉听得耳朵发颤,只觉那翻译的语言像是金属刮过玻璃的感觉,越是凝神听,她越觉得鼓膜嗡嗡响,索性不去追究翻译员话里的意思。她抬起眼皮斜睨了一眼焦瑞松,也不知道焦瑞松是怎么忍耐的,便只不做声色,更没有做出掏耳朵的失态举动,等着焦瑞松给她解释,反正翻译员不懂中文。
焦瑞松一笑,说道:“他说服务生认为你的手指漂亮,戴这枚戒指最合适。”
焦瑞松用英文问了几句,嘴角笑意更加明显,深看一眼晓辉,对她说:“这对戒指叫有缘,全世界只有一对。是绝版。”
“有缘”戴在夫妻的手上就是有缘有份。
晓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笑道:“外国人也懂什么是缘啊。”
“那更巧了,”焦瑞松说,“是外国人设计的,但那名设计师的妻子是华裔,名字是他妻子取的。”
晓辉轻瞪他一眼,早怎么不说?非得看她出丑才说。
焦瑞松把另外一只戒指递给晓辉:“试戴。”
晓辉抿抿嘴,对他的举动十分无奈,在几人的注视下有些羞涩地给焦瑞松戴上戒指,认真打量几眼:“蛮好看的,那名设计师有心了。”
焦瑞松对着光看了看,也很满意,他的手是古铜色的,而晓辉的手白皙透明,戒指在晓辉的手上显得明亮耀眼,而在他的手上则有种低调的奢华。让两只戒指同时显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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