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对嘴唇的疑惑,我看着他。我以为像他那样粗鲁、霸道和混蛋的人,他永远都不会认识优雅这个词……
可偏偏,他吃早餐的姿势,竟然是我所见到过的最优美的姿势,举手投足间把贵族这种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好看吗?”
看的入神间,我听见有人问我。
继续眼不斜视的盯着百里混蛋帅气的脸蛋,我没有犹豫的点了头回答:“好看。”
呵呵!
我又听见有人笑我。
恍然扭头,是旁边掩唇低笑的帮佣们。
然后,我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我竟然对百里混蛋犯花痴了!!!
猛然低下头狠往嘴里塞早餐,我感觉我的火热的脸能烤熟一头猪!
“呵呵……”
看着百里混蛋的笑,我又迷茫了。这样帅气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样严重的强迫症呢?真是可惜。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深深的叹了口气。然后在他疑问的眼神中,低头继续吃早餐。
“你那叫什么眼神啊?”
又来了,又来了。捏人下巴很痛的啊!
我在大掌中挣扎了两下,见无效果,只好作罢。
垂下眼睑,我只能默默的可怜他,我听过妈咪说过有这么类人:因为过于约束自己,而把这种约束变成变态式的强迫,故而形成了强迫症。特别是某些生存在大家贵族的孩子,因为家庭的优异而为了追求也异于常人的各种优秀而被迫强迫,很多都导致了这种精神上的疾病。我猜想百里混蛋这孩子也是惨遭毒手了,想想我自己就是个例子,因为从小就被教导的格式化,我简直不懂得把牙花子笑出来是怎样笑的,尽管我有多么的向往。
“说!”
脱下那层优雅的外衣,他还是那个令我憎恶的强迫狂。
“我觉得你是神经病,挺可怜的。”闪烁着眼珠,我不敢直视趴在我脸上的他,忍住下巴的痛。我憋住眼泪,老实回答。对于他变态的恶劣,我也只能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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