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自习开始了,博雅有规定每周的一三五的早自习读语文,二四读英语。
翻开语文课本第一单元,中国新诗和外国诗歌。
第一篇是毛爷爷的《沁园春•;长沙》,貌似这样的诗不适合于曼朗诵,主要是毛爷爷的这首诗写得太激情澎湃,以于曼这样的菜鸟级人物,完全是驾驭不了这种风格的诗。
翻着翻着,这样一篇诗,出现在于曼的面前。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这是舒婷的《致橡树》,是一首不错的爱情诗。那时候,16岁的于曼,还处在一个对爱情懵懂的阶段。在她的世界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对爱情最好的理解。殊不知,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不单单只是你演五阿哥,我演小燕子那么简单,总会在不经意间遇到一个容嬷嬷。看到这篇爱情诗,于曼不经回忆起初中那会写的一首类似于《致橡树》的爱情诗,只是不知道现在那篇诗的原稿会在哪个角落里发霉。
慢慢回想着,回想着,下课铃声响起来了。
趁下课十分钟的时间,于曼走上讲台,开始张罗着诗歌比赛的事情。先是鼓励大家踊跃报名吧!
“请大家安静一下,我说一件事。我是于曼,王老师吩咐我,要我组织一次诗歌朗诵比赛,大家踊跃报名吧!”
“切,谁爱去,谁去……”中间有一个同学插话道。
于曼闻声望过去,这不毛毛吗?
“对,谁爱去谁去,关我鸟事。”很多人附和道。看来这个毛毛的拥护者很多啊,于曼你可要小心。
此时站在讲台上的于曼显得十分尴尬。于曼眼睛直面怒视毛毛。
再仔细一看,完了,他怎么穿着一条硕大深咖啡色的哈伦裤,难不成他就是那个漫画集的主人,怪不得这么熟悉。于曼想着你们家都和我有仇!此仇不报非君子,既然你们家有国梁大叔和猪婆露露姐这样的重量级人物,于曼我也得展现展现我到底有多重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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