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手”后,四百七十七元的“底价”,稳赚不亏。很快,林木森明白了,原来这就是买、卖;就是所谓“生意”。由于买卖的双方都诚信,自己参与了来往,作了一回“掮客”,这六十元无形之中变成了一笔“佣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地上攘攘,皆为利往。”难怪“无产阶级的铁扫帚”再利害,王富贵等人还是四处奔走,其乐不穷。
转眼之间,我“挣”了三个多月的“工分”!此念一生,林木森如茅塞顿开,有些沾沾自喜了。
李新华还没吃中饭,林木森坚持不去吃。这家伙的手脚大,去了他又会客气,三五个菜一点,又是几元钱。
林木森说要去姨妈家送钱,路过工商银行,他毫不犹豫地迈了进去。林木森生平头一回有了存摺。连同父母寄来的和带回来的“透支款”,有了一百二十五元“家当”。这可是一个劳力大半年的汗水所得!
当林木森再次掏出存摺,发现存款额的前边还有三个空格;心中的喜悦顿时消失了一大半。握在手中光“大团结”就有十几张,到了摺子里多么苍白,多么渺小。什么时候能把前面的空格占满?要作一千三四百趟“生意”,上哪去找一千三四百个李新华?
林木森笑了,笑自己贪婪,昏了头;难怪有“人心不足蛇吞象” 的狂妄思想。“士當以功名聞于世”;不知公社的“结论”还能使我“吒咤风云”吗?难!被薛天康“钱北是困龙” 的这么一搅和,林木森总有自己在替他人作嫁衣的思绪;正因如此,林木森滋生了敛财的心理。什么都得留有余地,余地的根本就是钱!他要留笔让人不知道的钱。这些人中,也包括李金凤。
遵守李新华的要求,林木森也说是李新华讨回了阿爸一些旧帐,凑了二百四十元给蔡红玉家下了“彩礼”。“彩礼”是林木森和几个朋友陪着李新华送去的;俩个老人倒还客气,收下了“彩礼”,留着吃晚饭。
“文革”时人们谈婚论嫁的标准首先是要看“出身”,看“成份”。贫下中农是硬杠杠,党员是最佳的配偶。
蔡红玉姆妈说:“朱家姑娘择了王兴荣,从‘地主’上升到‘准贫农’;红玉是昏了头,从‘贫农’变成‘准地主’。”
俩个老人心里还有些疙瘩,吃晚饭时回避在厨房。
晚饭后,林木森去“讨个喜讯”;老人叹了气,说了句:“事情闹得四乡八镇都知道,红玉现在是人在家心不在,早点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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