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那边好好过日子!要是受了委屈,唉——就、就打电话给家里。这么点儿年纪,走得那么远……”舅舅不住唏嘘,平时,他不是这么唠叨的人。
“你看你,结婚是喜事,你哭啥!”舅妈白了舅舅一眼,“我跟小王打听清楚啦,她有个哥出过国,说外面可好啦,空气好、屋里都有空调、出门有汽车,”说着,塞给我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很不忿的说:“不是舅妈小气,就给你这么点儿现钱,小王哥说啦,飞机上最多让带五千块,多了就没收。真见鬼了,我自己的钱,为啥不让带?还没收?开飞机的都是些强盗!”
我接过一看,好么,正面富兰克林,反面就是《国家宝藏》里凯奇大叔挖墙砖的那座楼。拜托!我去的是欧洲,不是美洲!不应该带丹麦克朗或者欧元吗?但跟舅妈是解释不清这些个乌龙的。
“我一下飞机就有人接,用不上钱。”我说。
“带上吧。”表哥说,“指不定碰上什么事儿呢!出门在外,身上有钱,心里踏实。”
此时已是九月。
三个月前的一个天刚蒙蒙亮的早上,我们一家人悄悄坐上列车,离开了祖辈居住的A市。
离开前,我还去看望了地中海,对他帮我办了护照表示感谢,要是我自己去办,还不知会碰到什么刁难,办不办得出来呢!虽然地中海的本意是带我去泰国看人妖,他仍然帮了我大忙。
“嫁老外?和亲?”地中海用看疯子的眼神望着我,以为我是不忿他退亲,故意说着气他的。
一家人坐着火车来到了首都北京,买下个不大不小的房子,现在我们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家了。之后,在我和表哥的怂恿下,舅舅盘下了个饭店,还请了位挺有名气的大厨,雇了好几个青春靓丽的馄饨小妹。舅妈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董事长,表哥还和店里的一个馄饨妹谈了朋友,舅舅已经快秃掉的头顶带了个假发,看上去又有几分年轻时的风流倜傥了。他们都很幸福!
我每天花至少二十个小时学习丹麦语,还从外语学院请了位老师来教我。“你很有语言天赋。”老师说。到九月的时候,我已经可以顺溜的讲丹麦语了,听也没什么大问题,只要对方不说得太快、不讲生僻的学术名词,当然,读写上还处于半文盲状态。
签证办得也很顺利。使馆的签证官还很热烈的向我表示了祝福。
于是,今天,我站在了首都机场,随身只带了一口小箱子,里面放了些舅妈专门置办的好衣服(她认为的好衣服)。
“时间差不多了。我走了。”我说。
“走吧!”舅舅说,背过身去,抹了一把脸。
于是,我手拿护照、机票开始过金属探测门。我最后一次回头,看见舅妈偎依着舅舅的肩膀,一手搂着表哥,那是家人留在我心中的最后印象,非常幸福温馨!为了这一幕,我就对自己的决定没有任何后悔。
然后,我过了海关。
上飞机的时候出了点小麻烦。达尔文给我买的是头等舱的票,结果被空姐拦住了,她看着我腿上的廉价牛仔裤,怎么也不相信我是头等舱的客人,直到我拿出机票,才道歉并放行。
飞机缓缓爬升,脚下熟悉的大陆渐渐消失在厚厚的云层下面。
我坐在座位上,本想向空姐要一把辣椒,但显然没有,不过我幸运的得到了一罐芥末。在我舀起一大勺翠绿翠绿的芥末即将吃进嘴里的时候,旁边一位一直好奇的盯着我看的大叔连忙扭过头,再也没有勇气看下去了。
好辣!好呛!
眼泪一下就流下来了。我一边大口吞着芥末,心里一边狂喊:“我要嫁给咕噜了!我要嫁给咕噜了!我要去和亲了!啊——!”
回头故国倍伤感,一曲琵琶惊落雁。这回我可真成了昭君最忠实的粉丝了!
飞机一路不停的飞啊飞,我一路不停的哭啊哭。哭累了,迷迷糊糊的,好像睡着了。
梦里,有一朵蓝莲花。在绽放的花心里,我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蓝色的大眼睛,象晴空下平静的海面那么温柔,象坚实的海底岩石那么冷静,象暴风雨中的怒涛那么充满无可抗拒的力量。我情不自禁爱上了它。
梦醒时,我终于剖析出一件事——我是一个彻头彻底的蠢人!
佛祖让每一个女人选择三色莲花。而我,其实选择的是代表金钱的红莲,想要的是代表美丽外表的白莲,却独独轻视了那朵最珍贵的蓝莲花。蓝莲花不是尘世之花,有眼光选择它的女人才会成为世间罕见的女神,在物欲浊流中不蔓不枝、亭亭茎直。
尽管舅妈常常办出许多可笑的糊涂事,尽管她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她却能在她贫穷、贫瘠的人生中总结出最朴实无华的真理——“年轻时好看有什么用?老了还不是满脸枯树皮。”“丑怕啥,脸蛋不能当饭吃!”
已经有一个人把蓝莲花捧在了我的面前,而我却视而不见。我的眼睛是瞎的。
就算达尔文长得象牛魔王、象咕噜又怎么样呢?难道他不是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吗?这一点我早已最清楚了。他总是很温柔的与我说话,在我自卑的时候奉上夸赞,在我伤感时细心的宽慰我,在我走向绝望时慷慨的帮助我!
这就是我即将要嫁的人啦!一个我可以放心倚靠的人!
我想着这些,心里涌起一股自豪!
我对父亲在天之灵发誓,我一定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去爱他,我未来的丈夫——达尔文·牛顿!
我掏出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指环的大小竟出奇的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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