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谁,都要把他摘出來,因为他根本就沒事,事先也不知道我们要干这么大,他跑只是程贵阳的主意,抓到了就不能让人家顶罪。这种情况下,谁供出來另外两个,谁也沒有理由恨,甘心情愿。”
刘海洋默默无言地听着,手上的烟一根接着一根地续。他能够理解这几个人的心理,也相信吴荣贵的话是真的。
这些人毕竟一起上过战场,共过生死,又一起复员。跟社会上的一般团伙犯罪活动不同,尽管实施犯罪过程中抢了大量现金,但最初他们这样干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钱,他不放声的原因是在思考到底是什么让这三个人刚愎自用、视死如归?
不找出这里边的根源,就无法明白他们的作案动机和目的,也很难说服让他们面对警方的审讯供认引起这一切的來龙去脉。
三个人都说“活够了”,难道他们真的“活够了”吗?显然不是。好模好样,又沒有病,谁不想好好活着享受生活的阳光呢?
他又情不自禁想起了程贵阳的《犯罪日记》。
那些事跟吴荣贵、向左志有关吗?
只有他们能说清。
要千方百计、想尽一切办法让他们说出來……
※
按照大家反映出來的情况,后來支队长和政委、三个副支队长研究制定了审讯方案,大家下楼分头去看守所提人。
既然找不到意志薄弱、有悔改和立功赎罪愿望的犯罪嫌疑人,就不适合集中力量对其中之一进行软化和突出审讯,也不能指望他们三个人里有哪一个愿意配合专案组,早日使真相大白。
那么,干脆就程贵阳,吴荣贵,向左志三个人一齐审讯,三管齐下,齐头并进,在审讯中发现缝隙或矛盾,再想办法和随时随地调整方案。
实事求是,是刘海洋侦查讯问一贯遵循的总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反对主观臆断,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他为刘队侦查讯问定立的根本立足点。
侦查办案的核心问題是证据问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正确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关系的基本原则。反过來,证据又是制定讯问方法和策略的物质基础。
将它们灵活机动地予以运用,相辅相承,又可以起到重调查研究,反对单纯坐堂问案,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坐堂问案与走出审讯室开展调查研究的意外之效。
还有一点:严禁逼供信。
这既是侦查讯问不出或者少出偏差的重要保证,也是支队的规矩。
“刑讯逼供可以使顽固不化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还可以使意志薄弱的无辜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现代法治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我国的法律亦不例外。
但是,刑讯逼供现象在许多地方却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为什么会如此?任何行为都受到意志的支配,那么,意志又为何支配一些人去实施法律所禁止的刑讯逼供行为呢?
刘海洋力求排除非法证据效力的证言证词。
针对个别侦查员特别是有关小组负责人在审讯、诉讼观念认识方面存在的偏差。单纯追求破案立功,片面强调审讯、诉讼效率,认为刑讯逼供不可避免,迷信“口供是证据之王”等导致“刑讯逼供有益于获得口供”的偏差,他决不客气。
刑讯逼供现象产生的原因可能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但一般來说,最基本、最普遍的动机是为了破案,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刑讯逼供并非出自于恶意。
因为痛恨犯罪是刑警们的普遍情感,当他们面对一个可能罪恶累累的犯罪嫌疑人时,当他们认为某个犯罪嫌疑人狡猾抵抗时,任何人都不由得心头火起。
同时,不打不招又历來是犯罪分子的一种普遍心理,只要有一线机会尚存,绝大部分犯罪分子都不会主动放弃逃避制裁的希望。
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古往今來,刑讯逼供便时时成为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迫使其从实招來的一种手段。还有些人在道义上和理智上反对刑讯逼供,但当自己成为事实上的审讯者时,也恨不得将被讯问者狠揍一顿,至少可以给他个下马威,让他明白自己的处境并不乐观。从而老老实实道出真情……
这种普遍存在于人们思想深处的暴力倾向不容易彻底消除,因为长期以來,它已经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和行为惯性。
可是,刘海洋时时刻刻告诫部下。
不行!
尤其面对程贵阳、赵小鬼儿、金善女和吴荣贵、向左志这样的嫌疑人。
从公说,是担心讯问出现反复,被反咬一口。而从私讲,无疑他不希望任何人因此犯错误,自毁前程。
可是,问來问去,审讯很难进行下去了。大家分析程贵阳、吴荣贵和向左志的状况,较量以程贵阳始终沉默宣告终结。而审讯人员再次和吴荣贵,向左志交锋时,吴荣贵照样咬牙硬挺。
=================================
PS:求票求收藏!!!吐槽拉书迷,粉丝无上限!
v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