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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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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五章、真相大白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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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解的吗?”

    “是我。”

    “你强奸了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又杀了她,怎么想起又碎尸的?”

    “因为她是我大国杀死的第一个人。”

    “为什么碎尸?”

    “这几个女人,我跟她一起呆的时间长……我怕她……我怕被你们现了尸体,很紧张,杀了之后担心追查到我,所以就、就……”

    “出租车呢?”

    “出租车让我当时就找人拆卸整碎了,部件藏我朋友家。”

    “你朋友家住哪儿?”

    “苇芦。”

    杨强他们的强大压力之下,一个劲儿地追问之后,江老四终老老实实讲述了他强奸、抢劫和杀害周晓燕的整个过程。

    时间整整是一年半之前啊!

    ……

    对江老四的侦查工作随即转入了起诉阶段——

    大国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大公刑起字第76号

    嫌疑人江维山,男,现年三十二岁,北疆省大国县人,汉族,高化程;捕前职业:无职业;捕前住址:大国县大国镇城北街。

    主要简历:……

    二年五月日因故意杀人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二年五月十二日经大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我局依法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罪行: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于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时许,大国县露水镇市场附近,租露水居民周晓燕的奥拓小汽车前往露水镇高丽屯办事,驾车到高丽屯岔线一木楞场时,用强行手段将周晓燕强奸,奸后将周晓燕用绳子捆绑起来,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开此出租车到大国县黑影大桥附近将周晓燕用绳子勒死,用铁丝绑上砖头将尸体投入江。

    犯罪嫌疑人将此奥拓出租车抢走,开到大国县万良镇苇芦村张洪江家,找来汽焊工,张家把奥拓车分割藏入张洪江家,张洪江夫妻。

    案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并且押解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对现场进行辨认,将赃物全部起出,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共抢劫周晓燕奥拓车一台,金戒指两个,总价值75,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年三月三日下午三时许大国县露水镇东山市场租露水居民李爱香奥拓小汽车,以到露水高丽屯办事为由,行驶至高丽屯一岔线木楞场处,强行将李爱香强奸,奸后将李爱香用绳勒死,抢走现金100余元,三个金戒指,一副耳钉,总价值2,5500元,抢劫后驾驶此出租车拉着尸体开到露水镇居民区内弃车而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年三月十日下午,大国县露水镇市场处租露水镇居民柳玉凤奥拓小汽车前往露水镇高丽屯办事为由,行驶到高丽屯一岔线内木楞场时,将司机柳玉凤强奸,奸后将司机柳玉凤用绳子勒死,抢去飞利浦825手机一个,两个金戒指,总价值2200元,抢劫后并驾此出租车,拉着尸体开到露水检查站附近一小树林处弃车而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年四月十日下午三时许,大国县依林河镇交通岗附近租居民于秋香奥拓小汽车,以到松江乡办事为由,行驶到东岗镇小山村和兴隆乡老道岔道口时,将于秋香强奸,奸后将于秋香用绳子勒死,抢去诺吉亚21手机一个,金耳钉一副,现金50余元,总价值3250元,作案后开出租车拉着尸体前往依林河镇工农街一楼区弃车而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时许,大国县依林河镇工商银行附近,租依林河镇居民吕金瑶的奥拓小汽车前往兴隆乡风村办事为由,驾车行驶到兴隆乡风村岗上小松林处时,将吕金瑶强奸,奸后将吕金瑶用绳子勒死,装入后备箱内,开此出租车进入风村一居民家喝酒,酒后将车开往依林河镇,行驶到松江乡联合桥时被吕金瑶家属现此车,追赶此车时犯罪嫌疑人江维山驾车开到小山村居民区内弃车而逃,于二年五月五日大国镇烈士塔附近被我局抓获归案。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其行为触犯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三十条、第二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为此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二十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大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大国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肖子鑫 之印

    附:犯罪嫌疑人押于大国县看守所。

    随送犯罪嫌疑人全部卷宗共册。

    进入起诉阶段,江维山长出一口气,事情到了这一步,他明白,自己这次是非死不可了,想活也活不成了,恨不得马上就死。

    他意识到:昏当不了该死!

    谁让自己“作”了?作死作死,反正是一死,怕也没用,倒叫人家笑话,还不如笑对生死,就等着那一天算了……

    但是,生死之际心里却禁不住闪过那一幕幕似有还无的“温柔”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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