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奇葩
一顿饭的功夫,容笑就在长安城的茫茫人海中,不小心踹翻了一朵奇葩。
这事的始作俑者,是玉门关第一小美男,赵宝儿。
容笑二人自边塞之地一路行来,常在市井巷弄见识幻术百技,听闻酒馆茶肆的小道消息,这皆因当朝天子喜看。
长安城乃是天子脚下,公卿百官中素来有人善逢迎喜媚主,少不得时时留心,在民间找点新鲜事来博君王一笑。又有人因此一夜得厚赐,其他人不免羡红了眼睛,纷纷仿效。此风一起,长安城的市集里,更是挤满了闻讯而来的能人异士。角抵、走索、吐火、斗兽等俗技早不被见识广博的长安人放在眼内,故此杂耍技者虽演得热闹,喝彩声却了了。
宝儿与众不同。
宝儿生在赵家村,长在赵家村,村子狭小,就算宝儿腿短如斯,要不了老村长一袋烟的功夫,他也能跑个来回。村子消息闭塞,就连武帝将年号自“元光”改为“元朔”,村子都要次年方才知晓,宝儿哪曾见过如此好玩的东西。这一路行来,他一路叹来,虽有成为半个“砖家”之势,却从不吝啬赞美声仰慕情。宝儿更有一点好,看戏从不霸王,不管人家表演好坏,他总向容笑要几枚铜板用来打赏。技者见这孩子如此欢喜,心底振奋,往往表演得加倍卖力气。所以跟着宝儿,容笑有幸总能看到杂耍人发挥最好的技艺。
这日正在家小面摊进食,邻近的空地上又响起了熟悉的锣鼓。
宝儿眼睛一亮,来不及咽下口中食物,便掷下饭箸,自席上一跃而起,从容笑的袖子里熟门熟路地摸出几枚铜钱,风急火燎地窜了出去,七转八转,小小的身影就被淹没在人海里。
容笑弯弯嘴角,也不担心。西汉经过文景之治,到了武帝这一代,已是国库充实、百姓安居。这京都之地,更是治安严谨,虽称不上“路不拾遗”,却也无须忧虑孩子会被拐走。
从短几上移过来宝儿的面碗,她慢慢喝下盏中的残汤剩水。
她不想再喝血,尽管鲜血能给她超乎寻常的力量与速度。
那浓浓的血腥味实在让她恶心,她想做回人。
前世的姨妈,容丽,抚养她二十四年,也用憎恶的眼神盯了她二十四年。以前她想不通,穿越的那一日,形单影只地站在玉门关风尘滚滚的沙漠中,她恍然大悟。
她容笑,并不是纯种的人类。
她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
她十分确定自己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早逝的容华,和姨妈容丽一样,是不折不扣的正常人。如此一来,唯一的解释便是,她从未现过身的父亲,那个她心心念念牵挂了二十四年、追寻了二十四年的父亲,是个吸血鬼。
执着了二十四年的信念轰然倒塌,她孤身一人站在烈日骄阳下,裸着的双足上覆着滚烫灼人的黄沙,心中一片迷茫。
霍平疆欺她,姨妈憎她,父亲遗弃她,那一瞬间,她恨意勃发,嗜血的本性在胸臆间涤荡。
散乱的长发骤然飞舞,她双眼茫然地看着龙卷风向她袭来。
没人知道她在狂暴的风眼中挣扎了多久,又绝望了多久。
撕心裂肺的痛袭来。
她只希望那时能有一只手,可以救她离开这无望的漩涡。
她在风中嘶吼,只盼望双眼再睁开,这一切都是梦——
男友霍平疆从不曾拿她当做别人的替身。
她日里夜里思念不停的父亲只是个普通人,仍在遥远的法国等着她来寻找,共叙天伦。
她相依为命二十四年的姨妈只是对她恨铁不成钢,并不曾恨她憎她惧怕她如怪物。
可是没有人来救她,没有人。
就像龙卷风来临前,她被绑匪缚在沙漠弃屋中,盼望富可敌国的霍平疆来救她。然而,接到绑匪索要赎金的电话的一刻,霍大少在线路彼端冷冷的说:“钱,我有。可你,凭什么拿?”
一字字,冰冷似刀,刻得她心血淋漓。
那天,她发现自己被整个世界遗弃。
可老天还是公平的,它给了容笑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便又给了她一个充满希望的新生。
龙卷风过去,她躺在了赵家村的村口,遇到了宝儿父子,遇到了化解她胸中怨恨的赵家村村民。她闹得整个村子鸡飞狗跳,脾气乖张的她却被全村人包容。
她知道,夜晚偷偷在宝儿家门口留下套干净衣裙的,是挺着肚子待产的赵婶。
她也在门后偷听到,每次看见她都会把下巴扬得高高的赵媒婆,悄悄塞给宝儿爹两只小母鸡,轻声道:那妖孽还病着,我爹说,这两只母**蛋下得勤,你家留着,也好给她补补身。
可是,一天一夜间,匈奴人来了,这些待她好的人却都死了。
现在,宝儿是她的命根,是她唯一保持善念的理由。为了宝儿,她要堂堂正正的做个人,好好抚养宝儿长大,这样才算对得起宝儿死去的爹。
喝完最后一口汤,她深深喟叹一声。过去的那个世界,不回去也罢。
在短几上留下五枚铜钱,她背上小小的包袱,站起身,迎着和煦的风,踏上长安城的长街,寻宝儿。
今天的街头格外热闹。
容笑眼尖,没一会儿,就发现宝儿小小的身子正挤在人圈里面,仰着小小的脸,看人在空中踩索。这是他百看不厌的杂耍。
容笑抿抿嘴,准备慢慢踱过去,在背后拍他一下,吓他一跳。
正满心愉悦地前行,长街上突然走过来几个男人,一下子挡住了她的去路,其中一个体重约莫有二百斤左右的胖子还重重地踩了她一脚。
容笑痛得皱眉抬头,却得来对方的一声呵斥:“看什么看,臭小子,滚一边去!”说着话,那人又使力推搡了她一把。
容笑许久不喝血,体力与寻常女子无异,被那胖子推得栽出去,一下撞在背后的大树上,撞得后脑和背心生疼。
她心里有气,眼睛就瞪得大了些,结果瞧得分明——
那领头的公子生得唇红齿白,着赤衣绯裳,衣饰华贵,举手投足,尽显风流,腰间配着一把长剑,剑鞘镶金缀玉,一看便是出身豪门望族。
只是那轻浮的态度,怎么瞧,怎么像四处偷香窃玉的西门大官人。能把这么正经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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