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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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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为今之计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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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狱,苟求生活,不亦鄙乎?”遂饮鸩自杀。

    “两汉时期,政府官员除自然死亡和因罪处死外,自杀者数目之多让后代惊诧不已”。“义不受刑”、“苟求生活,不亦鄙乎”?因为强烈的荣耻感,所以汉代的官员在获罪后常常主动选择自杀,以维护荣誉和自尊,“自杀现象成为汉代自尊人格的特殊表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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