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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之剑破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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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炼情如炼药,修道是修缘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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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汴州,状元楼。

    每逢科举的日子,这里都人满为患。

    这句话当然不是说,这里平常就没有什么人,只是这科举来临的时候,这里会格外的热闹。

    这一次科举也不例外,而且热闹更甚以往。

    因为眉山的仙才二苏,苏轼苏辙,当世文宗欧阳修的高徒曾巩,都要来参加这次的科举。

    而这次科举,欧阳修又是主考官,作为当世文宗,非常受士子们的爱戴,所以四海五湖,九州万里,无数人都远道而来。

    就算不为考科举,光看看科举的文章,也是大有好处的。

    这一日,眉山的二苏连着曾巩,齐齐来到,早就互相倾慕的三人,不由就不问风尘,开始要一起饮酒论文。

    好巧不巧,这时候状元楼已经满座,空位只有三个,在靠着东墙的桌子那里。

    桌子上已经坐好了一个人,满头雪白,侧看来,并不年老,自斟自饮,虽衣衫简朴,但却丰神俊朗,不似常人。

    苏轼苏辙曾巩三人都是少年俊才,英姿勃发,又此时兴致勃勃,眼见这人不似寻常愚木之人,便觉三人可与其同坐。

    苏轼性格最活,于是就带着苏辙和曾巩,找到了这个桌子,向先占着桌子的人,笑着询问:“这位兄台,今日客满,我三人千里相逢,实在不易,可否借座一时,容我三人小歇片刻?”

    说话间,就看见桌子上的一个布袋。

    布袋不宽,长长的,乍看好像平常之物,但是多看一眼,就觉得这布袋里面,有非凡之物。

    先前坐在这桌子上的人,笑道:“三位新科进士来问我借座,此等缘数却是不易得来,岂有不借之理。”

    他不仅同意了,还笑着夸了三人一番,并且预祝了三人科举成绩。

    不过类似的奉承,在这状元楼里听得太多了,苏轼苏辙曾巩都是进士,甚至状元的热门,再听这话,就没什么感觉。

    于是他们三人笑着说了声谢谢,只当是平常奉承,也没多想。

    坐下来后,三人立刻就被桌子上的布袋吸引住了。

    但是还没来得及问,先前这桌的主人,就已经告诉了他们答案。

    “一把剑而已,不必惊奇。”

    说了这句之后,又说了一句。

    “你们尽兴就好,我不是举子,不必管我。”

    这两句说完,苏轼苏辙曾巩,也就不再好奇那布袋了,道了谢,就开始畅谈古今,妙论诗文。

    说着说着,苏轼的目光,就被桌子旁边,曾巩背后的题词给吸引了。

    题词字迹看似平凡,但笔势沉着,勾连一气,墨走淋漓,飘风骤雨,飒飒有神,细看来,直让人心神惊动,不能自已。

    于是便说与苏辙与曾巩二人,道:“素闻京师状元楼中,有一面题词,乃是三十年前状元李青河所书,今日一见,果然就不同凡响。你们看,这题词,恐怕就是那三十年前的状元郎,李青河真迹。”

    他这一说,苏辙曾巩也都马上去看这墙上题词。

    这题词,他们都是有听闻过的,而且里面据说还有一段故事。

    故事苏轼三人,倒是不知,只知这题词是传奇状元所书。

    苏辙曾巩二人转眼看时,苏轼也将这词给吟唱了出来——

    “一曲送君,天南天北,好意无限。别路迢遥,离情萧瑟,莫问何时见。斜阳此际,秋风到处,昨日浮云吹散。道平常,相逢如此,客中去来经遍。

    身前零落,人间万里,最幸得君青眼。明月来时,罗帷直入,冰雪结肝胆。但为君笑,留歌一曲,要把苦愁都绾。载将去,高山流水,天长日远。”

    他自觉吟唱的非常入味,情绪起伏,颇为感人。

    只是他官话颇有口音,除了他弟苏辙,其实曾巩和桌子原来的主人,都没什么感受。

    苏辙更是直言不讳,道:“兄长,你这荒腔走板的蜀调,说起来,真的有些破坏这题词的情韵。你看子固兄都听的摇头了。”

    “非也非也,我只是感慨这词中情意,虽言词从容平常,但是言外却有无尽低徊悱恻之思,而这书写之人,一腔悲痛,尽在点画之间,颇似颜鲁公之祭侄稿,故一时情不自禁,非是子瞻兄吟唱之故。”

    “不过,子由说的倒也不错。”

    “……”苏轼没想到这两人如此不给面子,于是便向旁边,这桌一直只是自斟自饮的主人问道:“这位兄台,我看你仪容不俗,风神俊朗,虽自述不是举子,但谅必也是风雅之士。以兄台所见,我刚刚吟唱,当论如何?”

    这人停下酒杯,笑道:“苏轼吟唱,世间几人能听?自然是好的。只是,如能字正腔圆,恐是更佳。”

    “兄台,你不厚道啊……”苏轼无语,话听半截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又多了个粉丝,却没想最后还是要说他口音不正。

    “戏言而已。”这人笑了笑,道:“你们既说到这题词,我这里刚好有一段这题词的故事,不知道三位新科进士,可有兴趣一听。”

    “说来说来。”苏轼一听说有故事听,刚刚的郁闷,马上就烟消云散,转而就满心期待。

    苏辙与曾巩被这题词打动,听说这一句故事,也都齐齐点头,目光中流露期待。

    这人见状,便也不多言其他,开始将故事慢慢说了出来。

    “这故事要从五十年前开始说起。五十面前,咏州一户乡下人家,生了一个奇怪的儿子。这儿子生来不哭不闹,开口就能说话,乡人都觉得是个神仙降生,将来必有无量前途。也是这个原因,所以这孩子一直务农的父母,便带着孩子,孟母三迁,去到了咏州城里,在一家姓金的富商家里做工,想一边方便儿子读书,一边能多挣些钱,为以后进京赶考凑银两。”

    “这孩子一直聪慧无比,而且口舌过人,每每就能说一些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话,并且预知天下许多事情。当然最厉害的还是,他能随口吟出很多大家没见过的绝妙诗词,尽管他说那些诗词并不是他自己作的,但这还是让他在咏州城里颇受欢迎,甚至于后来金家十五年没出过闺阁的千金小姐,都对他很是青睐,请他做老师。他就是这题词的主人,三十年前的状元李青河。”

    “金家小姐天生丽质,倾国倾城,又毫无一丝一毫小姐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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