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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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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杀鸡(万更上)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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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铃儿参观了宅子,看那些难民在做饭,也不想多待,就快速地离开了。

    走时,义兄易张又决定相送,被风铃儿拒绝了。

    她言自己还想在县城逛逛,这等无聊之事儿,没必要陪着。

    易张见家里还有好多活儿,也就没有跟去。

    风铃儿出了宅子,在县城里来回转悠了好半天,才找到马厩。

    马厩里,有很多马。

    黑的,黄的,精神抖擞的,应有尽有。

    向卖马的小哥问了下,她打听到,一匹好马就要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银钱,那就需要卖了野鸡才能得到那么多。

    不敢奢求,她转身就出了马厩,坐了牛车,赶回田水村了。

    小猴子出去了好久,就没回来,风铃儿也没寻找。因此,她现在也乐得轻松自在。

    照常到家门,是狗狗二白来接。

    楚晨汐在摆碗筷,“今天真准时!”

    “呵呵,那我以后就都这个时辰回来!”走到水缸旁,伸手盛了水。忘记扁袖子的时候,相公已经奔过来。

    替风铃儿扁了袖子,才让风铃儿倒水,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揉搓着风铃儿的手。洗完,又让换另外一个。

    风铃儿一一照办了。

    洗完手,拿着毛巾将水渍擦干。擦完手,才拿了小板凳坐在桌子前。

    桌子上的陶碗里,还盖了碗。但隐隐约约有鸡肉的香气飘进来。

    缠绕在鼻间。

    “今天做的什么啊,这么香?”风铃儿凑过去,眯着眼睛享受地闻了下,紧跟着,伸手掀开盖的碗。

    碗里确实炖地鸡肉,加入了土豆。

    于是土豆炖鸡肉的清香才如此吸引人。

    但是野鸡肉早就吃完了,怎么还有野鸡肉。难道,她起身,向鸡棚里张望。

    楚晨汐走过来,将碗拿走,目光愣愣的。

    “铃儿,不必看了,为夫杀了今日啄你的那只野鸡!”楚晨汐的回答很平静。

    风铃儿因为是现代人,对于杀鸡吃一事儿,并没有过多敏感。何况,现在野鸡没有人卖,他们自家人杀了一只来吃,十分正常。而且在风铃儿的眼中,野鸡肉香嫩味美,她喜欢得很。

    夹了块鸡肉,放进嘴巴,连连感叹,“晨汐,你炖的鸡肉非常香,以后就你杀鸡炖吧?”

    楚晨汐目光里的阴暗透着一丝明快,他沉思了许久,笑了。

    颤抖的心也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

    是的,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用自己这治病救人的手,将那只小野鸡折、磨死的。

    在它的身上扎了药针,阻止了它血液循环,然后让野鸡在他的面前,渐渐地失去意识。

    当看到野鸡死去,他又亲自拿着刀,在野鸡的身上捅了几刀。

    刀刀精准。

    野鸡遍体鳞伤。

    血水染遍楚晨汐的手。

    他把那只沾了血的野鸡拎在手上,走到山下的小河沟里开膛破肚。

    狗狗二白蹲在远处,望着他。目光专注地看着,他的主人用那锋利的刀将野鸡刨了心、肺,又将它的一层皮连同鸡毛扯掉。然后把它洗干净,拿回来放在桌子上大卸八块。

    他洗鸡的时候,正好花婆在隔壁小河沟里洗衣服。发现河中鲜艳如血,她便探了头看。

    这才发现一向温文儒雅的楚晨汐,拿着刀在折、磨一只死了的野鸡。

    扯掉野鸡毛,花婆也许不会惊讶,但是楚晨汐把野鸡的皮毁掉,又在野鸡的肚子上,捅出那么多洞,这就有些渗人了。

    花婆的后背禁不住发凉。

    楚晨汐拎着没有皮,只有肉的野鸡往回走。有关野鸡肚子里的其他东西全部被他扔掉了。

    甚至连野鸡的脚,翅膀和脑袋都一一地斩掉,扔在了草丛里。

    看着那新鲜的,又有些恐怖的鸡翅膀,野鸡腿和野鸡脚。

    她的手跟着哆嗦了一下。

    之后把自己看到的场景同长舌妇村民摆谈。

    一来二去地,大家都知道了。

    风铃儿更是从自己弟弟昭儿口中知道的。

    “昭儿,你的意思是说,那花婆看见晨汐这么杀鸡了?”

    “可不,铃儿姐姐。姐夫哥怎么会这么杀鸡呢,实在太奇怪了。而且还把野鸡的翅膀,野鸡的脚和野鸡的头都斩了,丢了。”昭儿也忍不住思量其中的原因。

    风铃儿瞥过头,劝解道,“别胡说,昭儿,你姐夫他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平日救人尽心尽力,怎么可能会这么对待一只野鸡呢?”

    她觉得一只鸡被砍掉翅膀,腿和脚挺正常的。现代好多喂养的鸡,都是被如此对待地。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能于超市中买到鸡脚,或者鸡腿。

    为了换回楚晨汐的名誉,风铃儿告诉弟弟妹妹,自己不喜欢吃野鸡脚,野鸡脑袋和野鸡翅膀。所以在杀野鸡前,让自己的相公楚晨汐特意将它们砍了下来扔掉的。

    至于那些扔掉的东西,它是打算留给自己的狗狗二白吃的。

    “铃儿姐姐,既然这方式是你想的,那你为什么……后来要让姐夫在野鸡的身上捅出几个洞呢?”

    “哦,是这样,姐姐运气不好,追着只野鸡杀,在它的身上捅了好几个洞,都没把野鸡杀死。最后气极了,便多杀了几刀。因为嫌烧热水麻烦,所以就让你姐夫去小河沟把野鸡收拾了。”风铃儿回答。

    弟弟昭儿反问道,“可是铃儿姐姐不是在县城酒楼么?”

    “是在县城酒楼工作,可野鸡的确是被你姐姐折、磨死的。”她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哪,那野鸡不认主,为了逃出去,啄了一下我的手指。昭儿,你看,野鸡可恶不可恶。”

    昭儿目露凶光,“啄伤铃儿姐姐的野鸡,想来是有点儿可恶了。”

    看自己的弟弟彻底相信杀野鸡的人是自己,而后不再提起野鸡后,风铃儿才渐渐放下了紧张的心。

    正说着,二姐风韵从楼上走下来,“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话呢,同二姐说说?”

    “二姐,铃儿姐姐说自己的手指被野鸡啄伤了,她报复野鸡,让姐夫哥杀野鸡一事儿。”昭儿言简意赅地总结了一句,然后随口笑道,“知道么,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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