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人权!
------题外话------
这个斧头挺不符合灵异女主身份的,不过,谁叫俺是个喜欢恶搞的作者呢,文文没多少读者,好无聊,只有玩自己文里的人物啦,不然好无聊的,要给写文添加一些乐趣不是,至于女主,既然成了俺文里的女主,那就认命吧\(^o^)/~
女主:不,我不认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总有一天我……
作者:不,你认命。不然我把男主阉了!
女主:我认命,作者您继续玩,想怎么玩怎么玩,对不起打扰了,么么哒!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