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仙君指南:我家哥哥不经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楔子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鬼方】

    作为化外的仙乡,鬼方①历来避世而居。

    即使八千年前那场空前的浩劫,都是听偶然游方来的道友讲述的。传言吴墟之战绵延有百年,战场遍及六界,血染川流,骸累如山,以帝舜的重华旗插上诸予山之巅而告终。

    魔族兵败于六百里广野,魔尊勾陈应劫陨灭,麾下余众遁入幽冥,不复出焉。

    帝舜御极以来,统领四海八荒,分封山君水君,立法度而制诸侯,传政令于方外。

    普天之下,莫非舜壤。

    那一年,帝舜遣使的车驾停到了鬼方岐阴城,不可一世的鬼方玄帝设宴容华虚②,宴上毕恭毕敬。

    此后,善于见风使舵的昏君昭告鬼方,面东而拜,向举世无双的帝舜称了臣。

    【容华虚】

    两千年前,鬼方玄帝喜得长女,单名一个弱,鬼方弱,那就是我。

    父君以安于一隅谋求鬼方太平为己任,我以谋求搅乱容华虚为己任,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角逐中,我往往处于上风。

    我闯的祸,上到咬开父君的玺印的一个角,下到用剪子把姨娘们晾的花肚兜铰几个窟窿。瓶瓶罐罐的哐哐咚咚,弟弟妹妹的哭哭啼啼,我总是始作俑者。

    容华虚里人人皆恨我入骨,却愣是拿我没半点辙,我则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我知晓男欢女爱的事要较同龄人早上数百年。

    在容华虚第九层,有一处隐秘的藏典阁,专门网罗四海八荒中的风流韵事。实属偶然,那时我打碎了阿娘心爱的玉簪子,遂躲进藏典阁的书橱暂避风波。

    命中注定般地,那时恰有一束浅浅的柔光洒落在铺满杂尘的书卷封面上,一本《白沙山君的风情新娘》赫然呈现在我的眼底。

    我颤颤巍巍取下来,有一种莫名仪式感的摊开封面,从此跌入罪恶的深渊万劫不复。

    那一年起,我由闹变得静,喜欢伏在石案前握着书卷,焚膏继晷,夜以继日。往日里见字就头痛得满地打滚非要足量的肉来哄的我似乎有永远用不完的精力,只想徜徉在书卷的海洋里,哪怕溺死其中我也心甘情愿。

    对书卷内容不知情的父君,向全鬼方炫耀我勤勉好学,大言不惭的夸我将来会是王佐之才。

    得知书卷内容的父君,在群臣面前下不来台,向全鬼方通缉逃窜的我,扬言将我生吞活剥。

    像每个小姑娘一样,一旦懂了男欢女爱的事情,便不会停止对未来夫婿的幻想。我幻想的良人,他得像白沙山君那样冷傲,像颍水水君那样柔情,再有点无已山鬼王的痞气和西海水君的霸道,如上种种方才配得上我的喜欢。我幻想着有朝一日闯荡四海八荒,以书卷里各种俗不可耐却恰到好处的桥段,遇见我的未来夫婿。尔后,两情相悦兮,长相厮守也。

    身为父君的长女,鬼方的长王姬,我是从小被捧在掌心的明珠。

    直到有一年,我产生了怀疑。那时我刚满八百岁,还是个半人高的小姑娘,眉眼天真无邪,尚未经受过命运残酷的打击。

    父君出访谯明后,乘着鬼车鸟兴冲冲回容华虚,像是个讨了大便宜的大傻子一般,传递给我这个噩耗。

    鬼方与谯明缔姻,将我许配给谯明二殿下嬴伯初。鬼方玄帝和谯明君都觉着很满意。

    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朝的谯明君曾在那场吴墟之战立下不世之功,乃是帝舜身边最为倚重的股肱。

    帝舜御极两千年后即魂归浩瀚,膝下无嗣承祚,遂令四海八荒皆制于谯明。

    谯明之国,天下之中。

    昏君毫不犹豫的将我当做政治筹码推出去,为鬼方找了个殷实的靠山。

    【荼蘼海】

    阿娘过世后,容华虚的后娘们待我很薄,给我穿的衣服也很薄。

    我着凉后,便喜欢把崭新的风寒过给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们,以此为报复。

    我打小就有嫌丑爱美的习惯,十四弟鬼方璟出生时,我见那晶莹剔透的水灵模样,舍不得报复。

    待到阿璟稍稍能行走,父君便将我们齐齐撵出容华虚,拜了荼靡海③的尊者为师。

    师尊是位极迂阔古板的神仙,苍颜白发,讷于言辞,一激动便面红耳赤说不清楚话来。却有一身连父君都忌惮的高深修为。

    平野里植满了茶树,结庐在茶田边缘的湖边,那稍稍能避风雨的竹楼就是我们的居所。

    我的日常,除了跟师尊修炼仙术,还负责领着只会帮倒忙的小阿璟在百顷茶田里锄草。

    茶的品种已不可考,只知月月生其叶,却五百年一开花。

    师尊说,恰在我们来的前一天,漫野茶花纷落,阡陌里的白花瓣被大风扬起,流转天地之间,像极了凡间腊月的雪。

    可惜这盛景我要五百年后才能看见。

    师尊辟谷而不食烟火,但会下厨为我和阿璟做饭,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老人家做出来的饭菜永远素淡无味,我需翻找良久,才能找到那零星的肉屑,视若至宝的咀嚼。倘若阿璟先我一步夹到肉,我六亲不认的一把夺下,劝他小孩子吃菜才蹿个儿。

    也因为一直缺少肉的滋养,我一修炼总是觉着疲倦,要以长长的回笼觉才能补好。

    三百岁的小阿璟是追在我身后的跟屁虫,阿姊阿姊的小声唤着。我捉弄他,也宠他,常带他溜到附近的山林打野味。但凡有我一口肉吃,必有他半根骨头啃。

    闲下来时,我喜欢午后躺在湖边的浅草里品茗,就着一本从容华虚带来的《紫祁仙君的蚀骨热吻》。湖光潋滟,书中有良人。

    师尊闲下来时,除了莳弄他的茶树,总是冥想静坐,一坐便是三两日,有种忘记时间的超凡,从而忘记管我的修炼。唯独有时见着我,老人家偶尔会晃神。

    我猜此时我已经渐渐出落成大姑娘了,想入非非是人之常情,书上说的。

    书上还说,娴静文雅的小姑娘最招男人喜欢,是以,我特特放下鬼方长王姬的身段跟师尊学烹茶。

    繁琐又冗杂的步骤,我始终只能到学皮毛。往往东施效颦,烹出来的茶苦不堪言,平日里沉着庄重的师尊饮一口便失态的扑到屋外竹栏杆上发呕,然后严厉而结巴的数落我暴殄天物。

    我告诉师尊,我要学的一直都是烹茶的姿态,而非烹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