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几岁上下,唱歌是从晚上八点钟开始,先由歌手上小舞台跳个劲舞暖场,然后歌手轮流上台,每个人唱完几首歌,差不多到晚上十一二点钟,歌手就可以撤了。
几天下来,林泉就熟悉了,他的工作流程很简单,提前到店里,先把卫生做做,整理桌椅,打扫舞台后面歌手候场化妆兼休息的候场间,然后吃饭,吃完饭差不多到营业时间了,他就站到门口,准备迎宾,如果是周末或者客人比较多的时候,他还要跟小苏小马他们一起,为客人端酒送果盘。
“嘿,”有人拍了林泉的肩膀一下,林泉回过头,认出来,是酒吧的驻唱歌手,秦风,秦哥,“新来的?”秦风问。
林泉赶紧点点头:“秦哥好,我新来的,叫林泉,多关照。”
“哈哈,”秦哥一边往酒吧里面走一边笑,“要得。”
“秦哥。”一个女声响起,林泉回头,是酒吧驻唱的一个女歌手,她听到秦风的笑声,叫了秦风一声,没有看林泉,跟着秦风进了酒吧。
营业时间到了,客人陆陆续续走进来,林泉开始迎宾,把客人迎进酒吧。
招呼客人,打扫卫生,端酒送茶,收拾桌椅,打烊回家(宿舍),洗澡睡觉,这就是现在林泉的全部生活。
他跟住同宿舍的那几个服务生关系不远不近,虽然表面上大不了他们几岁,但心理年龄两世加起来大他们太多了,所以在他眼里,他们几个只是屁事不懂没心没肺的小毛孩而已。
至于交谈,谈什么?
有什么是他们之间能够交流的话题?
没有,那好吧,林泉除了必要的一些情况外,基本上不怎么爱说话。
那几个也不以为意,本来就是后来的,性格又如此不合群,宿舍里有他就当无他咯。
好在出院后的林泉,回科技公司原来的集体宿舍清理自己的东西时,竟然发现了一把吉他,别的东西不多,也就是几件衣服,一点零碎物品,一张女孩的照片映入眼帘,照片上这个巧笑嫣然的女孩子,应该就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晴。
林泉看了又看,眼眶有点湿润,他把照片和其它物品放进包里。
拿起吉他,这把吉他看样子跟随主人有些年头了,牌子林泉没听说过,是美国货,弦没有松,也没有生锈,林泉试着拨了几下,音质很不错,看来那个林泉挺爱惜的,这把吉他应该算是他唯一值点钱的宝贝了。
现在这把吉他就成了林泉打发无聊的唯一方式。
吉他拿回来时,却是让那几个同事小惊讶了一下:哟,林泉,看不出来,你还会弹吉他呀。
林泉笑笑:“嗯,以前学过。”
瘦瘦的小马说了一句:“以后有空弹首歌听听呗。”然后他们很快就转移了话题,聊起追女生打游戏的事情来。
后来也没有人再提起让他弹首歌的话题。
林泉觉得挺好,吉他本来就只是那个“林泉”自娱自乐的玩意,他可没想过要弹给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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