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鞋目光骤然缩紧,视线在两个人身上来回转了转:“你是干什么的?”
仗义执言的路人很友善,指了下时亦:“护着他的。”
篮球鞋看了他半天,皱紧眉:“道上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不知道这小子还跟了人,要是你罩的,今天我就不找他麻烦……”
“无所谓。”林间说,“主要是我想找你麻烦,你可以挑个你喜欢的姿势和状态。”
篮球鞋脸色彻底变了:“你要干什么?”
林间低头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
时亦迎上他的视线,轻抿了下嘴角。
“让我过把瘾吧?”林间朝时亦眨了下眼睛,目光落在他身上,没忍住笑了,“小书呆子,先把人松开。”
他已经差不多发现了,时亦一动起手来就完全没有分寸,也根本不知道怎么留手。
所以在不想惹事、不想闹大、不想耽误太多时间的时候,小书呆子的留手就非常的硬核。
差不多就是字面上的留一只手。
左手垂在身侧,全程用右手虐人打架的那种。
虽然从道理上能理解,但从表面上看,确实超级爆炸螺旋无敌帅。
而且还爆炸螺旋无敌挑衅。
篮球鞋能傻叉成这样,除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被家里养废了,有三到四成应该都是被他同桌这个过于炫酷的架势给激的。
时亦应声松了手,让篮球鞋挣扎着站起来,抬头看着他。
“去找老万待会儿,我刚在他那儿办的会员,充了两年的照顾同桌防走失服务。”
林间压低声音,碰碰小书呆子垂着的胳膊:“同桌有点儿事,一会儿过去找你。”
“做什么?”时亦问。
“没事儿,相逢即是缘。”
林间扬扬眉,迎上他同桌黑净清亮的眼睛,没忍住笑了,攥了攥两只手的手腕:“机会难得,好好跟他讲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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