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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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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字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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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先生同他们讲完课,便让他们练字,班上的学童都是开过蒙的,便是字写得不好,也是拿了笔许多年的,程锦却是这辈子第一次拿起笔。

    程钰方才一直都不声不响,却在暗暗观察她的一举一动,程锦铺纸研墨,同众生无异,看上去不疾不徐的,竟丝毫不显局促,半点不似初学之人。

    见程钰一直盯着她看,程锦提笔冲她笑了笑,程钰立刻板起脸,慌乱地别过头去,墨汁滴落在自己的纸上,恼得她将纸揉作一团。

    高先生的几个学生中,他最关注的便是程锦,很自然地捋着胡子,踱到程锦面前。

    程锦此时正和手里的笔较劲,当年她还傻着的时候,程钤每日不辍地教她读书认字,却因为她总是拿不好笔,没有逼迫她提笔写字。

    第一次拿笔难免控制不了力道,就算她极力控制,写出的字依旧歪歪扭扭,与刚开蒙写字的稚童无异。

    这让拥有赵华记忆的程锦十分难堪,当年的赵华本就是惊才绝艳的才女,甚至可以说是书画双绝,就是她的一幅弃稿都是千金难得,不少闺阁女子学书法首选的便是她的帖子。

    而她现在临的这份多宝塔帖,便是当年赵华临摹前人多宝塔帖的废稿,后被人从故纸堆里寻了出来,程家族学的女子学的都是赵华的字,入门便是赵华的多宝塔帖。

    现在的程锦无异于是自己学写自己的字,形意都在心间脑海,手却不听使唤,怎么也写不好,浓浓的羞耻感急得她红了脸。

    高先生对她的期待很高,却没想到她的字竟这么难看,与四五岁的幼童无异,不由得“咦”了一声。

    程锦连忙放下笔,一脸羞惭地站了起来,“让先生见笑了。”

    “无妨无妨,人有所长,尺有所短,”高先生向来宽厚温和,朝她摆了摆手,“你的字须得多加练习,我观你方才执笔姿势十分妥当,当是你久不动笔,笔下生疏的关系,莫要急躁,沉下心来好生练习即可。”

    “先生,我五姐过去一直病着,不曾进过学,更不曾提笔写过字,这是她第一次动笔。”虽然高先生不曾责怪程锦,但程明远生怕同学因此小瞧她,还是急急地为她分辩道。

    “什么病?明明就是傻!”宋高义用鼻子冷哼道。

    程明远这回倒是很聪明地没有动手动脚,也用鼻子冷哼道,“我五姐能用圣人之言为我求情,你能吗?我五姐这般都是傻,那你又是如何?是疯魔了吗?”

    “你!”宋高义攥着拳头,无比恼恨,若不是还有十遍《大学》要抄,他早就冲上去揍他了。

    “都安静些!”高先生用戒尺拍了拍条案,脸上并无多少愠色,原先他只觉得程明远顽劣,现在反倒觉得这般维护自家姐妹的程明远很懂得孝悌友爱,看他竟顺眼了几分。

    程锦得了高先生的提点,将全部心神都沉浸在笔下的字中,凝神静气,对程明远闹出的动静恍若未觉。

    诸生个个低头写字,就连最不老实的宋高义都埋头苦抄《大学》,屋子里倒是难得静了下来,高先生巡了一遍,又慢条斯理地喝了一盏茶,再次起身一一查看指点。

    程锦写得很认真,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笔意中,隐隐约约抓住了前世的一点形意。

    高先生再次走到她身边,已经不似之前那般期待,脸上甚至还带了几分漫不经心,但当他看见程锦摊在桌面上的字时,被吓了好大一跳,连忙扭头往她的手看去,那一个个从的程锦笔下流出的字,已经褪去了之前的生涩和稚气,开始逐渐变得圆融流畅起来。

    高先生目瞪口呆,若不是亲眼所见,这教他如何敢相信!

    若不仔细分辨,这些字几乎与庄敬皇后的拓本无异,只是稍显稚嫩青涩,但庄敬皇后的笔意竟都在!

    庄敬皇后虽为女子,却是大儒赵齐的独生女儿,自幼被他带在身边当成男子教养,她的字大气雄浑中带着圆融细腻,既有男子的心胸气度,又有闺阁女子的温柔,一直很受世人推崇,如今的闺阁千金几乎都是临她的字启蒙的,但能临得了她的字,却仿不了她的意,毕竟这世上还没有第二个庄敬皇后。

    “你,你是如何做到的?”高先生不可思议地问道。

    程锦没有回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笔一划从刚开始的刻意控制,到后来的随意,手里的笔和她的心神渐渐相连,笔下的感觉的越来越好。

    高先生知道她入了境,也不敢去打搅她,何况自己刚才所问也实在是愚蠢,读书学问勤奋虽重要,但真正决定一切的还是天赋,如今看来程锦的天赋实在是高得惊人。

    他拿起书案上,她临摹好的那一摞纸,径自翻看起来,越看越心惊。

    最底下的那一两张纸,字迹笨拙,全无笔力控制,写得歪歪扭扭,不堪入目,但是在写到第三张纸的时候,她似乎就找到了握笔用力的方法,虽有用力过猛之嫌,但字已经算是端正了。

    她的每一个字都有显而易见的进步,又是三四张纸,她的字已经不似之前的刻意端正,隐隐有了形意。

    见范先生这副模样,这几个孩子哪里还坐得住,早就按捺不住凑了过来,就连程钰也忍不住起身。

    “五姐,你真是第一次提笔写字?”程明远看了一眼程锦的字,顿时被吓到了,这是初学者写的字吗?便是他懂字,也知道这样的字比他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刚才她写的字分明还歪歪扭扭,不如他的呢。

    程钰也不由自主地望向程锦,眼中难掩惊骇,不知道该说是她厚积薄发,还是说是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了,程锦这个傻子原来竟是个天纵英才么?

    程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有发觉自己已经成为众人的焦点,只觉得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过了,身体里属于赵华的那部分记忆与现在的她竟然通过这种方式奇异地联结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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