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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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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闪电战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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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卫团迅速占领了城墙,也就占据了制高点。

    常州城里的天师军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打崩溃了。

    因为听到大喇叭的广播,天师军知道了敌人的进攻方向,所以把八成人马全聚集在了北边的城墙上。

    那么狭窄的城头,如此密集的人群,在暴风雨一样的迫击炮打击下,几乎没有人能活下来。

    即使有人侥幸地逃脱了迫击炮的打击,可是随后的延伸射击炸烂了铁盆,本来用作打击敌人的金汁这下全没糟蹋,天师军自己给享受了。

    这样又消灭了一些残余部队。

    剩下的人想逃跑,可是一身盔甲那么沉,他们怎么跑得过不穿盔甲的近卫团战士。

    就算他们想藏起来都藏不住,满身大粪味道太招人了。

    近卫团迅速地肃清了城里的残敌。

    剩下在别处防卫的天师军残部见状不妙,立刻弃城而逃。

    他们是彻底地失败了,也彻底的失去了常州城。甚至他们都不知道敌人是怎么来到的常州城外。

    不过万幸的是,天师军自己装备了天雷,所以他们现在已经熟悉了爆炸的声音,也略微熟悉作战的状态。

    因此这一次他们到没觉得是被天上的神仙扔下了天雷,而是很清楚,外面的敌人也有天雷。而且敌人的天雷比自己的还强大的多。

    近卫团干脆利落地拿下了常州城,这个过程中甚至连百姓都没死伤几个。那些老老实实待在远处的,全没被波及。但是总有一些爱看热闹的人,这样就难免成了冤死鬼。

    种彦崇觉得自己脑袋里面嗡嗡的作响,他有点意识恍惚,有那么一刻,他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了

    我是不是在做梦呀!

    常州城,就这么轻松的被近卫团拿下了?敌人甚至连他们的面都没见到就死光了。

    这还是战争吗?这肯定不是自己熟悉的战争。

    原来这就是的威力。这一刻钟彦崇想起了自己昨夜的雄心壮志。他当时还想要秦牧见识见识自己的龙胆亮银枪,可是现在他再也不敢那么想了。

    种彦崇不是傻子。种家人没有傻子,看种申就知道了。

    相反,种彦崇是久经战阵的大将。通过这场战斗,他深刻的意识到一件事,自己,还有种家军,已经全被淘汰出局了。

    甚至不只是自己,就连赵佶和张过,也绝不是秦牧的对手。

    他虽然没见过张过的天雷,也没见过禁军的天雷,但是他很清楚,那些玩意怎么可能是迫击炮的对手。

    种彦崇意识刚有点恢复,就见秦牧已经起身向外走去。他连忙追上去说道“功业,是要进城吗?我和你一起去。”

    这一刻钟彦崇一定要紧跟在秦牧身边。这不是一个人,这是一尊神。

    暂时种彦崇就只有这个想法了。非是神仙,怎么做得出如此威力强大的武器。

    种彦崇知道自己赖以成名的武艺,盔甲,宝枪,在这个人面前完全没有意义。他这会儿只能跟在秦牧身边,这让他感觉稍微好过一点。

    至少他和秦牧还算是熟悉。如果把他留在这里,种彦崇估计自己要疯了。

    “伯导,你要跟着我进城,先脱了这身盔甲吧。难道你不感觉沉吗?”

    种彦崇面色一红。他这身盔甲在近卫团的指挥部中极为另类——除了他没有穿盔甲的。

    但是当时他不觉得怪异,反倒觉得很骄傲。

    因为他是种家军的将军,是朝廷的正式兵马,而近卫团就算有这么多神器,但是近卫团只是一支民团。民团是不能有盔甲的。

    那时候他还觉得大家看他的眼神里面全是羡慕,现在才知道,人家哪里是羡慕自己,明明是嘲笑自己的无知。

    他突然想起了给自己送上热水的那个女人,怕不是她心里早就把自己看到的底下去了吧。

    种彦崇脸上越发的滚烫,好像发起高烧一般。他连忙脱去了盔甲,就随手丢在地上——这玩意,他再也不准备穿了。

    “功业,这就算打完了吗?”种彦崇追上秦牧连忙请教。

    “战斗打到现在,应该算差不多结束了。”

    “可是我看还跑了一些人。”近卫团只打北边,剩下三个方向全放过了。

    “不放跑他们,怎么会有人给张过带话呢?”

    听到秦牧这样一说,种彦崇才记起来那天的会议。折可存说要拉扯开长江防线,给宋军创造过江的机会。自己这是傻了吗。

    现在看来,这一整套计划肯定全是秦牧设计的,只有他才有这个本事,才有这样的军队。

    只有近卫团,才根本不怕在敌人的腹地活动。换了种家军都不敢如此轻易孤军深入江南。

    可是近卫团完全没有半点担心。他们从上到下的每一个人,都对胜利充满着必胜的信心。那不是一个期待,而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所以他们根本不怕任何敌人。

    种彦崇怀疑就是让他们现在一路打进汴梁,这些人也会和打常州一样的轻松。他们的心思不会有半点慌张和波动。

    那一样会是一场确定无疑的胜利。只要秦牧愿意,汴梁就和常州一样,一顿迫击炮就可以拿下了。

    种彦崇想到甚至自己的种家军代替禁军守汴梁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如果自己站在城头,还穿着盔甲拿着长枪,现在已经是一个死人了。而且他连谁杀的自己都不知道——炮弹可是没名的。

    他从来没见过如此神速的一场战斗。他自己也经常打仗。那种战斗短则半日,长则一天一夜。而且那还只是一次战斗而已,两军要真正分出胜负,起码对垒十天半月是常事。甚至有时候一场仗能打多半年。

    尤其是这种夺取城市的战斗,经常性的一打半年,都是小意思。

    史上哪曾有过现在这样的夺城之战。砍瓜切菜一般的就结束了——而且还是完胜。

    种彦崇仔细回忆当时的画面,他没看到任何一个穿着近卫团军服的战士倒下。

    “功业,这就是你说的战争呀。”

    “嗯,近卫团打仗就是这样的。”

    此时常州城的城门大开,秦牧就不用再爬云梯了。直接走大门就行。

    他们一行人在特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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