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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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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种彦崇初次接触高科技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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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和润州隔着长江相望,但是同时,他们还被大运河串在了一条线上。

    润州就是后世的镇江。

    大运河与长江像一个十字,在润州这里交叉。这个地方自然成为天师军的防守要处。

    即使现在已经是三更半夜,可是城墙上依然有不少兵丁在梭巡。他们不时地向江面看看,防备宋军的突然袭击。

    当然,这样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是人就不能过江来——除非是神仙。

    但是神仙只属于我们天师军——只有天师军才拥有八仙将。这可是实打实的八仙,不是《西游记》里面凭空写出来的孙猴子。

    而且天师军大部分兵丁全深信,他们的陛下是元始天尊座下第一弟子,慈航真人化身,这比宋朝的皇帝在天庭的地位可尊贵多了。

    天师军自拥有天雷之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迅速地拿下了长江沿岸。

    然后就如星火燎原一样,沿着大运河向南,将运河沿岸的重要城池全拿在了手里。

    自润州以下,常州,无锡,苏州,秀州,杭州,就如刀切豆腐一般,简直是没遇到任何阻力地打了下来。

    红朝的地盘迅速的扩张到整个江南,实打实地把这块宝地攥在了手心里。

    在这个征战过程中,天师军不但没有损失多少人马,反倒越打人越多。

    大量的本地人加入了天师军,这让天师军的实力大增。

    张过每每和八仙说起这件事,都觉得不可思议。自己成功的过太顺利了,就好像是面前摆着一桌做好的酒菜,自己来的刚刚好。

    天师军大旗一到,江南人望风景从。

    果然是大宋的气数尽了。否则怎么忍心向我呢?

    最终天师军高层一致认为赵佶失败在两点。第一就是之前的方腊之祸。

    方腊于青溪起兵,搅乱江南,不论是官还是兵,只杀的人头滚滚。江南这片地方上大宋朝廷的实力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可以说几乎没了。

    虽然后来赵佶以童贯挂帅平息了这次叛乱,但是再没有更多人马填进江南镇守地方了。

    这是江南抵抗力如此微不足道的原因。

    第二个就是赵佶自己的问题了。他之前为了享乐,之后为了从金国买城,印发了大量交子。交子的去向肯定是天下富庶之地。汴梁和江南,都是重灾区。

    江南是大宋的粮仓,可是身在粮仓的百姓却吃不上粮食——因为粮价太贵了。

    所以天师军一来,百姓不说“箪食壶浆以迎将军”,但是起码没人帮大宋的官府。

    文的武的两个方面,宋国都有着致命的缺陷,赵佶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方腊也是被赵佶的花石纲逼反的。

    天师军所向披靡,自然士气高涨。他们觉得再有个一年半载,全天下就都是张天师的了。

    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每一个天师军的士兵都异常的亢奋。即使半夜三更,他们也一个个跟夜猫子似的,瞪着眼睛盯着江面。

    只可惜他们还不是夜猫子,这样漆黑的夜晚,除非口吐无线电波,再长着一双能接收回波的耳朵,否则真的是什么也看不到。

    但是他们虽然看不到江面上的动静,可是却隐约地听到一种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不是风声,也不是水声。这是一种有节奏的夯木头的声音。

    天师军的士兵当然不知道,这就是柴油机的声音。

    运河辽阔,秦牧又在远离润州城的对面行驶,而且他还特意给柴油机做了个遮挡声音的罩子——参考汽车隔音,所以虽然夜晚寂静,但是这声音很小,不容易被听见。

    就算润州城上有的天师军士兵听力极好,能听到江面上有怪异声音传来,但是他也想不到远处有一支船队在夜里行船。

    这完全做不到!天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船上不点灯火,连哪里是水哪里是岸都看不到,这怎么开船。

    所以天师军只是加强了戒备,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当然,也没法进一步行动。他们总不能对着黑夜扔天雷——那样上官非杀了他们不可。

    天雷很珍贵的!

    种彦崇惊讶地简直头发根都要立起来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近卫团能夜间行船了,因为他们的确能看得到路。

    秦牧给了他一个带夜视功能的望远镜。种彦崇一脸疑惑地拿在手里,学着秦牧的样子把望远镜放在眼前。

    突然之间,世界在他眼里变了颜色。

    润州城上点着灯火,不过在这样的夜里,那就是漆黑中的几点烛光一般,微不足道。可是在夜视仪中,一切突然变得异常明亮,而且惨绿惨绿的,简直和人间地狱似一般。

    同时远远的那个润州城,似乎一下子飞到了种彦崇的眼前,吓得他第一时间差点把夜视仪给丢掉。

    总算他是名将,瞬间就镇定了心态。

    心态镇定之后,种彦崇心里立刻就泛起了一股怪异的感觉。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吗?怎么那个城,那城上的人,能一下子来到自己眼前呢。

    他忍不住要伸手去掐城上的天师军士兵了。

    “种将军,你够不到那么远。”秦牧不得不制止了他的行为。这小子再迈两步就掉水里去了。

    种彦崇脸上有点发烫。丢人了。自己丢人了。

    他原来是根本看不起秦牧的。一个工匠,因为有点出色手艺,被折家人看上,入赘了折府。这就是幸进之徒,能有什么真本事呢。

    后来他上了船,见到了近卫团的战士,种彦崇这种轻蔑才收起来大半。

    他看得出来,这一支民团可是和别的民团不同。这哪里还是百姓胡乱凑起来的队伍,这明明就是一支真正的精兵——他们的精气神甚至比种家军还出色的多。

    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全剪短了头发,一个个跟和尚似的。虽然带着怪异的帽子,可是没有头发总是很不好。

    而且他们没有盔甲,武器又是一支奇奇怪怪的长枪。加兰德步枪可比本时空的制式长矛短得多,这个长度,在种彦崇看来根本就没法用。

    不但没法用,而且握着也不舒服呀。枪身都不是一根棍!

    种彦崇看了半晌都没想出来这把枪应该怎么握持。这让年青的将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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