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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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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夹山的来历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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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禽兽不如,竟然杀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还想杀我!

    可是一旦天祚帝遇到危险,余里衍又十分的紧张,生怕天祚帝死在自己面前。

    战场无情,尤其在这样混乱的场面下,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块地方是安全的。

    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一支流矢,正插在天祚帝的胸口。

    耶律延禧在马上摇晃了一阵,差点就掉落马下。

    余里衍下意识的就叫了出来。快点,秦牧,救我的爹爹。

    秦牧望着地狱中的天祚帝,心中飞快的盘算着。

    按照历史来说,耶律延禧不能死在这里。他可是活了很久的,就算做俘虏还做的有滋有味,还打马球呢!当然是给金国人取乐用。

    可是现在这个样子,四周是火,中间全是疯狂如野兽一般的人,他想要活着跑出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何况现在他还受了伤!

    怎么办?

    “姐夫,怎么办?”没等他想明白,余里衍焦急的拽住他胳膊,一通摇晃。好悬把秦牧摇晃散架了。

    玩起沉重的步枪就好像玩绣花针一样的辽国公主,一旦用起力气,真能把秦牧活活拆了。

    折美凤立刻拉开了余里衍:“丫头,你轻点,别伤着姐夫。”

    秦牧完全没有在意这些,他心中一直计算的是利害关系。

    这么大火,都没烧死耶律延禧,是不是他真的不会死在这里?

    秦牧对整个局势有着完整的计划,他十分清楚自己的手段应该怎么用。

    燃油点起的火不同于山火。想一下后世加油站着火,或者运油车着火,那真是一瞬间的事情。

    可是现在是冬天,地上的草都没多少,而油料并不是多到能把这些人全烧死。

    如果油料有那么多,秦牧根本就不需要等,一开始是就可以放火。

    他之所以还有如此繁琐的操作,就是知道只靠这点油料不够。完全的不够!

    必须要营造出足够的气氛,让两边杀红了眼,失去了理智,然后才能在合适的时机执行自己计划。

    现在别看火势依然很大,可是他身在场外看的清楚,失去了油料的支持,火势已经不那么大了,至少烧不死人,可以骑着快马跑过燃烧的草场。

    但是这情况火场内的人不知道,而且他们早就杀红了眼,除了杀人,他们根本意识不到别的。

    秦牧估算着,三国联军现在还能站立的,不过一千多人了,剩下的肯定会全死在这里。

    一千多人,还不是一家,是三家,而且正在玩命的打生打死,若是自己出手,救下天祚帝似乎还有那么一点可能。

    他扭头问折可存道:“二公子,这里是什么地方?”

    折可存摇头说道:“这地方哪有名字,无非是个荒山,不过经此一仗,妹夫你到提醒我了,这里应该给起个名字。我看,你的火攻如此厉害,从两边夹着向里烧,不如就叫夹山吧!”

    听到这话,秦牧大吃一惊!

    难道,夹山这个地名在自己来之前并不存在吗?莫非是因为自己出现在这里,并且放了一把火,才被折可存命名为夹山?

    如果是这样,怎么历史上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呢?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那自己真的不能让他死了。他死了,岂不是天祚帝就真的死在夹山?你死也得死在别处。

    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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