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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望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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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九十四章 卖身契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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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喜欢。”

    蒋明淑兴奋道:“喜欢就好,不是我说你啊,你买的包都太丑,明天就背这个吧!”

    林瑶满头黑线,她才不要背这种包出门!

    她犹豫了一下,问道:“我能不能问一下,你买这包大概花了多少钱?”

    林瑶发誓,她只是想知道蒋明淑到底是花大价钱买到了假的夏奈尔,还是她本身买的就是假的夏奈尔。

    如果是前者,应该赶紧退货,让对方退钱。

    如果是后者,那就算了。

    蒋明淑却道:“别人送你礼物,你却问这礼物花了多少钱?你觉得合适吗?”

    林瑶也觉不合适,“可是这包……”

    “这包可不便宜!哎呀不和你说了,明天见面再聊!”

    蒋明淑说完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林瑶拿着风格大胆,款式奇葩的“夏奈尔”傻了眼。

    蒋明淑说“这包可不便宜”,她怕不是被某宝黑心商家忽悠,上当了吧?

    要不,明天还是背去给她当面鉴赏一下?翌日清晨,林瑶挎着超大、超闪的“夏奈尔”帆布包出门去上班,一路上被很多人行注目礼。

    华国人口众多,买得起夏奈尔的不算太少,但是拎着夏奈尔挤公交的人还是挺少的。

    拎着夏奈尔风的包包的上班族倒是很多很多,所谓的夏奈尔风就是仿夏奈尔经典款式、风格的杂牌或无牌包包。

    这些一般不会这么大剌剌的把夏奈尔的logo放上去,还把logo做得这么大,这么醒目!

    关键是这帆布包的款式明显和夏奈尔不对路,太假了!

    饶是粗线条如林瑶都意识到,自己可能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等她到了公司,更是惊爆众人的眼球,女孩子们如何窃窃私语,议论纷纷就不说了,就连李仁海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林主任今天背着夏奈尔来上班,格外精神抖擞、容光焕发啊!”

    “谢谢夸奖!”林瑶解释道:“这包是我同学送我的。”生日礼物这几个字没好意思说出口。

    李仁海的眼皮抖了抖,他除了“哦哦哦……”以外,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九点左右,林云和秦董事长一起来到公司。

    巧的是,林云今天的包包也是夏奈尔的,当她看到林瑶座位上,那个有着超大夏奈尔logo的帆布挎包时,忍俊不禁,笑了出来。

    “小林,这是你新买的包?”

    林瑶不是个虚荣的人,她从未考虑买奢侈品,更不会去买山寨货。

    此时的她却恨不得能找条地缝钻进去!

    她错了,她不应该管蒋明淑有没有被坑,她应该直接将这个假得不能更假的帆布包压箱底,让它永远不见天日!

    她红着脸,小声解释道:“同学送我的,她说觉得挺好看。”

    这种话谁信?

    林云摇了摇头,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不多时,林云办公室里传来了熟悉的呼唤声,“小林,你来一下。”

    林瑶的位置就在林云办公室门外不远处,林云找她一般不打电话,都是直接喊话的。

    林瑶放下手边的工作,起身来到林云的办公室。

    “你来这边坐。”

    林云一只手拿着烟灰缸,另一只手拿着一叠文件走向沙发。

    林云前段时间和秦董事长一起去太极国旅游,顺便修了一下她的脸。

    林瑶眼拙,没看出来她的脸有什么不同,但是她和秦董事长的感情似乎因为这趟旅行而恢复如初,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林瑶比谁都希望他们好好保持下去。

    “你先看看这个。”

    林云把一份文件递给林瑶,然后把烟缸放在沙发边的茶几上,一屁股坐下来,优哉游哉地点了支烟,“这些东西是我们根据其他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拟的,秦董事长的意思是,让每个业务人员都签一份。”

    林瑶看了一下,发现林云给她的是一份新拟的保密协议,跟简雯走后折腾的那一份,不了了之的保密协议有点类似,只是条件更加严苛。

    林瑶对于保密协议这种事物本身没有意见,但是就像李仁海说的那样,首先得有机密可保,才有签保密协议的必要,而且并不是什么信息都能算得上机密的。

    何况这是针对业务人员的保密协议,她现在只是内勤!

    按说与她无关,但是林云单独找她来谈这个,其中的意味不言自明。

    林瑶沉吟片刻,说道:“别人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终究还是别人公司的,未必适合和我们公司。我觉得这份协议应该拿到例会上讨论后再决定比较合适。”

    林云微微一愣,却也很快缓过神来。

    她吸了口烟,悠悠地说:“你说的也有道理,你再看看这一份,秦董事长的意思是,我们马上就要去参加外展,公司为了培养你,投入了大量的资源,所以你要签一份承诺书。”

    且不论凌云有没有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培养她,但她确实是在凌云一点一点成长起来的,至于承诺书之类的……

    林瑶问道:“什么承诺书?”

    她手上这份承诺书的具体内容是,因为她将代表凌云实业参加国外展,所以她必须承诺未来的十年留在凌云实业工作。

    如果将来,凌云实业给她新的参展机会,就再加十年/次。

    也就是说,如果她每年参加一次外展,连续三年,就要书面承诺为凌云实业工作三十年!

    林瑶看了有些哭笑不得,昨天晚上蒋明淑和她说“卖身契”,她只当是笑话,没想到这么快,“卖身契”真的来了!

    她虽然不是特别精明,但也没那么傻。

    这种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的承诺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就算她签了,将来要走的时候,凌云也不能真把她怎么样。

    尽管如此,但她还是不愿意签。

    林瑶向来信守承诺,她做不到,也不愿去做的事,她就不会给出承诺!

    林瑶坦言,“林总,这份承诺书不合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吧?”

    “不可能!”林云想也不想就否认,她沉着脸说道:“秦董事长说了,大公司里都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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