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我要喝水。
我从床上坐起来,找了一瓶水喝了个精光。
啊!头又痛又晕,鼻子还有点痛。哦,对了,昨天晚上好像喝了很多酒,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已经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宿舍的其他三个人去哪了?他们的被褥都整整齐齐的。我给他们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
现在几点,我看了一下手机。早晨五点半。
我记得昨晚和宿舍的哥们们一起去学校附近的ktv唱歌,包了一个房间,准备从夜里十二点到凌晨六点唱个通宵。
桌子上有个黑色塑料袋,里面有几罐啤酒,看来是在ktv里喝酒剩下的,然后我就带回来了。
我掏了掏衣兜,有张超市的购物单,我只买了两箱啤酒。两箱啤酒,四个人,估计都喝醉了。
我洗了把脸,才发现自己的手上有血色的痕迹,衣服上也是。这是血吗?
我翻开手机,发现自己给一个女生发了一条信息,我喜欢你。那个女生我是很喜欢,可是我居然酒后给她发了信息。让人惊喜的是,她给我回复了,我也是。
她同意了?
手机响了,是六点的闹钟。我为什么会定这么早的闹钟,哦,对了,每天六点都会和那个女生一起去晨跑。
她已经在操场了,我刚过去,她就牵着我的手。
“昨天你们唱的嗨不嗨?”
“你怎么知道的?”我说。
“当然是你告诉我的了。还给我发信息,喝的不少吧。”她说。
我突然想起来,她早就是我的女朋友了。看来夜里我喝的真不少。
既然ktv通宵规定时间是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为什么我提前回了宿舍?现在已经六点多了,假如那三个人在ktv里,也会被服务员通知时间到了。
“想什么呢?”她问。
“没什么,我要去ktv一趟。”我说。
我们昨天订的包间是多少号?我记不清了,去问了服务员。他领我去了包间,那三个人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喂!醒醒!该走了。”我推了推他们,都睡得很香……
我喜欢醉,更喜欢宿醉,因为我迷恋那种没有注意力去想任何事的洒脱。即使我喜欢这种醉的感觉,可终有清醒的时候。
我们四个人都回到宿舍,两个人睡了,一个哥们跟我说了经过。
原来我们边喝酒边唱歌,越来越兴奋。然后我就给女朋友发了一条信息,之后我就被自己的话筒打到了鼻子,血流不止。我吵着要回学校,他们七手八脚的给我装了几罐啤酒,把我塞进了出租车。
她收到我的信息,给我打电话,我没听见。她给哥们打电话,然后她就去了校门口等我,帮我叫醒宿管大爷,打开了宿舍大门。
事情也大概就是这样了,我太困了,还是什么都不管,接着睡吧,有什么事醒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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