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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王者少年,青莲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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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谪仙人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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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传,在太古时代,传说中的“方舟”,登6王者大6的起源之地,并以此为中心诞生了文明。不过,这里受到不稳定时空的影响,频繁生地动和天灾。

    后来几经变迁,当新的都城朝歌建立后,人们便大规模迁离这里。迄今为止,已经很少有人敢踏足“起源之地”。

    这片既神秘又危险的领域,据说不但残留着许多方舟文明遗迹,还栖息着大型的魔种。

    而在起源之地的东方,便是王者大6最好的学院——稷下学院,又叫荣耀学院,它是稷下三贤者为了传承文明,教育弟子,而开设的学院。

    稷下学院建造于废都朝歌之畔,由墨子大师的机关和庄周的梦境所守护。望不见顶端的通天塔,就是它的标志。

    稷下学院成立以来,培养了大批的精英和学子。

    夫子认为“有教无类”,无论是天才的智者,精英的世家,魔种的混血儿,还是贫贱之民,一旦入读稷下学院,都能得到公正的教诲,并依据兴趣各取所需。

    稷下学院,是王者大6最好的学院,也是最难考进去的学院。

    因为,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来自哪里,你将去何处,当你正式报读稷下学院的那一刻,你的试炼之路就已正式开启!

    ………………

    蜀地,歌乐山。

    山脚下有个小镇,依山而建,风景秀丽,但这里并不安全。

    稀有的矿藏和丰富的木材资源,使蜀地成为机关术的天堂。

    这里工坊林立,各种机关造物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还衍生出交易和市场。心灵手巧的工匠们,所制作的机关巧妙耐用,在大唐和西域都极为畅销。

    不过,因为地广人稀,临近边陲,传说中的魔种和魔种混血,也极为活跃。许多偏远的村庄不得不聘请猎魔人来回巡守,保护商队和居住者的安全。

    环绕歌乐山而建造的小镇,以山为名,就叫做歌乐镇。

    白天,这里游人如织,商贩往来,孩童嬉戏,热闹非凡;但是,夜幕降临之后,山上就会变得非常冷清,在山脚的入口处,还有专门的卫队守护,如临大敌。

    王者大6的大多数地方,白天是安宁而美丽的,但是只要一到晚上,就会变成各种怪物的乐园,暴戾而狂躁,嗜血而危险。

    就算你是猎魔人,如果你的级别太低,又没有同伴,那么千万不要去郊外,不要上山,不要下水,更不要独自走夜路……

    这是很多猎魔人前辈的忠告,简单,粗暴,却是至理。

    可是,现在偏偏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拿着一壶酒,一把剑,优哉游哉的慢步走上歌乐山。

    他叫李白,自称“青莲剑仙”,很帅气,很潇洒,脸上总是洋溢着积极乐观向上的灿烂笑容,仿佛没有任何事和任何人能让他愁眉苦脸。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王者大6的,为什么一出生脑子里就会有那么多碎片记忆……但他很清楚,应该去哪里寻找答案。

    稷下学院。

    如果稷下学院的三贤者都不能给他答案,那么整个王者大6,更不会再有谁知道答案吧!

    十八年前,李白降生于蜀地的绵州昌隆县,一出生就已满腹经纶,出口成章,才华横溢。

    可惜的是,当地的风气非常闭塞,李白那与生俱来的妙笔生花的才能,不但不被认为是天才,还被乡亲视为妖孽,多次灌以黑狗血无效之后,差点就要将他扔到河里淹死。

    李白深以为耻,从此不再开口,被视为“哑巴”、“傻子”、“疯子”。

    他不善耕作,不干农活,又被视为“蛆虫”、“败家子”。

    当然,家徒四壁的生活环境,也没什么可以让他败的。

    相传,任何人必须年满十八岁,才可以报读王者大6最好的学院——稷下学院。

    今天是李白的生日,刚好满十八周岁,一路游山玩水,来到了歌乐山的山脚下。

    接下来的日子,他打算穿越蜀地、吴地、扶桑、血族巢穴、魏地、楚汉之地、秦地,一路上游山玩水,品尝美食,修炼剑法,结交好友,然后到传说中的稷下学院求学。

    他要问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王者大6,为什么一出生就会有那么多的碎片记忆,为什么会降生在蜀地,以及要弄明白将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此刻,他的口袋里连一个铜币都没有。

    可是,他没有任何畏惧,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有一身好本领。

    夜幕已经降临,歌乐山上怪物肆虐,李白却露出了灿烂笑容。

    在他的眼里,山上的怪物是那么的可爱,因为他可以拿它们来换酒和换钱。

    歌乐山,我“谪仙人”李白来也!

    ………………

    一上歌乐山,就有三个行尸摇摇晃晃地向李白走过来。

    这是王者大6最低级的怪物,用游戏术语来说,它们就是来送经验值的渣渣怪,让新手尽快成长起来。

    杀死这种行尸,会掉落一种叫做“尸囊”的东西,里面蕴含尸毒,是那些修炼毒功的猎魔人的至爱,数量多的话,也能卖个好价钱。

    李白拿起腰间的酒壶,想喝一口酒,却现已经没有酒水了。

    “贫穷不是病,病起来真要命啊!”

    他摇摇头,微微一笑,放好酒壶,提起宝剑,快步迎上前去。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白一边舞剑,一边唱歌,剑光闪闪,顷刻之间,就已将那三个行尸刺倒在地,获得三个尸囊,揣进兜里,继续前行。

    这是他自创的“青莲仙剑”,重意境而不重剑招,是将他脑海里早已有的诗词歌赋,融入剑法中,随心所欲,挥洒自如。

    后来他现,一边舞剑,一边唱歌,威力更大,效果更佳。

    于是,喝酒,舞剑,唱歌,成为他生命中每天必做的事情。

    虽然他的歌声不算动听,歌词却很美,意境也绝佳。不过,他现在独自上山,听众是那些怪物,所以根本不必在意它们喜不喜欢,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想唱就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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