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越明朝之牧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集 行侠未遂第(1/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兴和守御千户所,名义上是朝廷的卫所,实际上却被鞑靼占着。【请记住我们的 读看看 小说网】     元代的时候,忽必烈在那里建了个行宫,那时叫隆兴府;本朝初年,隆兴府成了兴和府,后来又变成兴和守御千户所;成祖曾经多次到过兴和,认为这里“若因山为堑,因壑为池,守茲严险,虽有铁骑千群,安能飞度耶?”     可就在永乐二十年,兴和守御千户所被鞑靼领阿鲁台攻破,据说当时镇守兴和的新兴伯谭某出城打猎,跟守备王涣喝酒喝得大醉,被鞑靼伏兵俘虏,鞑靼胁迫他的从人趁傍晚骗开了城门,兴和守御千户所就这样丢了,后来的兴和守御千户所的官员只好跑到宣府处理公务。     兴和守御千户所可以说是草原南缘的中心重镇、南北孔道,无铭的乐土计划,就从这里开始了。出之前,无铭做了一些安排——人人以为无所不能的无命将军还是有很多事是无能为力的,他毕竟不是神,他也有很多遗憾与懊悔,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在每一次行动之前做好安排,把能了的心愿尽可能了掉。     像这一次,如果只是他一个人,或许生的可能性会大些,但他带着这么多弟兄深入虎穴,生死难料,就不得不慎重行事……     “不能把握明天,就得掌握现在!”     庄小姐看着手中纸条上这十二个字,又看看另一只手中那尾长不足五寸的“小鱼”——这其实是一柄非常小巧的匕,按一下鱼眼,鱼口之中会弹出三寸长的刀刃,再按一下,刀刃又会缩回鱼腹之中,平常这“小鱼”完全就是一个可以系在腰间的挂饰。     设计这匕的人真是心灵手巧,而“鱼眼”外圈刻着的两个篆字更显出对方用心良苦:惜今!     这十二个字就是对“惜今”二字最好的注解!     庄小姐看着看着,忽然抬手把“小鱼”砸在床褥上,两手抓住那张纸狠狠地绞着,编贝轻咬下唇,心中恨恨的:这个登徒子,为什么送这种东西给人家?究竟想干什么?     片刻之后,她又情不自禁的用双手握住了自己有些烫的颊,心中满是疑惑:为什么这个登徒子的一个小小举动,就让自己原本平静的心湖又起波澜呢?     这份小小的礼物是那个无命将军托那位还在太原的吴先生送来的,自己父母当然也收到了。     父亲收到的是一副画——《东篱赏菊图》,并非名家手笔,却让父亲惊怪不已,因为那画居然是铁打的——用铁片打成的线条构成图画,不知是填充了颜料还是用其他手法上色,丝毫不逊于笔墨所画的。     “至竟银钩并铁画,相传海北到天南。”庄庭拿着这幅铁画爱不释手,曼声吟哦,对着妻女喜滋滋的道,“据说宋时就有人以锤为笔、以铁为墨、以砧为纸、锻铁为画,简直是鬼斧神工,只是历来没有人见到,还以为这技艺已经失传,古人之诗只是称颂法虬劲有力的,谁想今日有幸得见真正的铁画,真是缘分哪,老夫三生有幸啊!”     做女儿的觉得最后那两句非常刺耳,忍不住白了父亲一眼;庄夫人却只是一笑,注意力全在自己手中的礼物上,那是无命将军之前未能送出的一口刀,瞧刀把、刀刃、刀鞘等,明显是新铸成的,尤其刀刃森森,冷光夺目,庄夫人一刀劈出,刀风生寒,唬得站在小姐身后侧、隔着有八尺多远的小晴心“豁“的一跳,嘴里“啊”的一声惊叫,直接把手里替小姐捧着的茶碗“砰”一下翻倒在茶几之上,唬得她赶紧手忙脚乱收拾。     “刀锋锐利,虽说不上吹毛断,但绝对是杀人利器!”听夫人这话,小晴的心更是跳得“砰砰”的,不过吓归吓,她心里也满是欣喜跟甜蜜,因为那位吴先生居然也给她带来了小高的礼物,虽然只是几个竹衣架——像这种挂满了小夹子、可以旋转的晾衣架是这十年才出现的,许多富贵人家都以用红木、檀香木等上等木材所制的为荣,但这是小高亲手所制,这份情意可是任何贵重的礼物都无法取代的!     “那个无命将军可真是奇怪,哪有送人的礼物都是铁打的,”小晴跟着小姐回到闺阁之中,眼睛眨巴眨巴,“难道他真的是个打铁的出身?”她说着自己掩着口就笑了。     庄小姐一愣,她还没想到这个,不过说起来,那个登徒子确实非常奇怪——或许应该说“奇特”,也许是“命途多舛”,之前父亲从那位吴先生那里知道了一些事情——其实就是无命将军的身世。     二十一年前的五月初六的早晨,山东莲青山下,一个名叫方甲的拾粪汉子在庄外大道边现了一个包裹,里面竟然是个刚刚出生的男婴,因为多方查找也找不到婴儿的家人,方甲就自己抚养那个男婴,给他起名无铭。     方甲含辛茹苦把无铭拉扯到了十岁,小无铭长得非常壮实,而且非常懂事,可因为他来历不明,加上常常做些稀奇古怪的事,庄里人都严禁自己的孩子跟他来往,对他非常排斥。     小无铭十岁那年端午节后不久,小山庄里生了瘟疫,百来户人家一下子死了将近一半的人,方甲也不幸染病去世,小无铭成了真正的孤儿。庄里幸存的人听信一个游方道人的话,认为小无铭是五月初五出生的恶儿,会克死家人,所以才被丢弃,却给庄里招来了瘟神,幸存的几位宗族长老听从道士之言,要将小无铭活活烧死,以绝祸根。幸亏有个好心人不忍心,偷偷把他放了。     小无铭逃进山林,与山中野兽为伍,后来,他从山里到了滕县城里,在一家客栈做了伙计,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请记住我们的 读看看 小说网}十六岁时,他应征去了大同军中。数年的浴血沙场,他九死一生,才有了今天的一切。     那个人不仅是孤儿,竟然还是一个弃儿!     庄小姐听到这些时,感觉像是听坊间的说先生说传奇一般,民间确实有“不举五月子”之说,认为五月初五所生的孩子,男害父,女害母,为此这一天出生的孩子都得弄死,至少也得遗弃,史上不是说过,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王莽乱政时绿林军的领王凤等都是五月初五出生的,只是真的听到那个人因为是五月初五出生就差点被当成瘟神活活烧死,真的是惊心动魄,她恍然想起那晚在山崖上那个人冲着天空挥动双拳的样子,那种愤世嫉俗原来是有原因的!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那个人好像很喜欢这两句,应该是很渴望回家的?可惜,似乎注定无家可归!难道,这就是无命将军的宿命?     宿命?那个人会愿意乖乖的接受所谓的宿命吗?     瞧那样子,应该不会

    -->>(第1/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