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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代(沉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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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周家小少爷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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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儿的事情我都从林聪那里听说过了,这事儿也怪不得你,你为她们母子也是牺牲极大,数次犯难于生死之间,换做其他无情人是决计做不到的,如果不是因此,我也不会答应小玲儿将周不渝送来。”     周瑾瑜叹了口气道:“小玲儿是怕我在失意之下没了人生动力,也是怕我受到巨大的打击无法自己站起来,这才将不渝送来我身边?对于她来说,周不渝就是她的命*根*子,这如同将她的性命托付给了我一样,我是真心感谢她……不!不应该用感谢这个词,但是内心里却充满对她的好感。”     李志和答道:“小玲儿本就是这种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他人受伤的好女人,她的性子也不知是怎么养成的,每每想到她那些经历,都觉得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对于周不渝,我就更加充满了喜爱,我已经认了不渝做干儿子,虽然没有经过你这位生父的同意,但想来应该是不会拒绝我?”     “怎么会?我高兴还来不及,有李大哥对他的疼爱,不渝今后的路便更顺了……走,不渝!你饿不饿,爸爸给你做好吃的?”周瑾瑜再次表达了欣喜与感谢,就与周不渝嬉闹着回了农庄。     因为当时已经夜了,周瑾瑜只是亲自下厨做了几个小菜和周不渝平时爱吃的,再次与李志和畅饮后就草草收场,带着周不渝洗了个澡后,父子两人光溜溜的滚在了床上睡去,这还是周不渝第一次与自己的生父如此亲昵,这时的他很兴奋,夜里闹了很久才睡,周瑾瑜又是哄他,又是醉意上涌,很是辛苦的才沉沉睡去,这时才觉得养大子女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第二日早上,到了日上三竿之时,周瑾瑜才悠悠醒转,自从回了家他就再也没有用过闹钟,向来是睡到什么时候起就什么时候起,平时那些琐事都有人处理,实在没主意了才来让他拿个主意,的确是过起了十分惬意的日子。     周瑾瑜将周不渝叫起来后,周不渝自顾自的穿好了衣服,父子两人站在镜子前一般的动作,一般的打着哈欠一副睡不饱的模样,然后一般动作的掠了掠头,这时候周瑾瑜才现周不渝跟自己是如此相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又是对他满心的疼爱,忍不住抱起来亲了一口,这才带着他去洗漱,两人居然连刷牙的动作也一模一样,甚至包括漱口的时候都会仰起头“咕噜咕噜”一阵口里的水才喷出去。     “哇,你这小子到底是在娘胎里就开始模仿我了?怎的跟我一模一样呢?快说实话,要不爸爸就不带你去买新衣服了!”周瑾瑜终是忍不住的问道。     周不渝回答道:“妈妈说了,这般做的男子才会让女人心动,都是妈妈教我的。”他一双很是无辜的眼睛眨呀眨的,释放出的萌型眼波,让周瑾瑜都觉得心软如棉,哪里下的了嘴说狠话,而且周不渝口中无意的回答,却让周瑾瑜再次感觉到了林玲那深刻的爱意。     到了大中午吃饭的时候,周瑾瑜才出现在大家的面前,郑重其事的将周不渝和李志和介绍给了大家认识,周瑾瑜现在这个模式有点像大作坊,而这些老思想的师傅们也都觉得是周家的一份子,虽然不晓得夫人是谁,但是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小少爷也是百般喜爱,吴老爹更是老怀安慰,他总是怕东家后继无人,先是周瑾瑜回来继承家业,又有周小公子突然出现,令他觉得周家的未来越来越深远,这日中午更是让吴生去二十里外的村子买了两条黑狗回来,当夜便宰了吃狗肉锅子,狗肉锅子好似是周家的传统,每当喜事上门,就非要吃上一顿,而且非得是纯黑色的狗,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说法。     这一日,周瑾瑜也兴奋之极,抱着周不渝在农庄各个角落转悠,遇着人就将自己的儿子介绍给他们,得了一两句祝福,就立即掏出红包过去,李志和在他身边提着一个包,里面满满的都是百元大钞装好的红包,这是在昨日夜里就拜托他去弄得。     一直到天色黑了回了农庄,周瑾瑜还有些遗憾道:“可惜了,若是起的早一些这些红包就都出去了,要不回去吃饭的时候,给那些庄里人再一遍?”     李志和无语的笑道:“我怎么感觉你就那么像地主老财呢?是钱多烧的吗?要是实在不完,你就直接给我好了!”周瑾瑜对他翻了个白眼,直接无视他的调侃,抱着周不渝往庄里走去,固然周不渝说了好多次要下来自己走,但是周瑾瑜都不肯,只说自己在他小时候都没有抱过,如今有了机会自然要弥补回来,三天内都不许他走路,哪怕是上厕所,他也要抱着,李志和知道他是想用这种方式来体会林玲的辛苦,来表达对林玲母子的歉意,便也没有说话。     黑狗肉可真的是对了李志和的胃口,他大块朵颐之际与庄里人推杯换盏,这家伙在官场时候就没少过应酬,平时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还经常自斟自饮,十足的是个酒鬼,但是比起老彼得不同的是,李志和也不知是什么构造的,居然酒量惊人,号称千杯不醉,而且越是烈酒他就越来劲,喝的也就越多,很快就与性子耿直的庄里人打成了一片,只是半个晚上的功夫,就将庄里的师傅们全部撂倒,包括吴生在内,都没有人能站起来说句清楚话,李志和依然理智清晰的留住周瑾瑜要再来几杯。     周瑾瑜吩咐各自师傅的内人将人带走,又趁着李志和的酒醒再续了几杯,实在是周不渝躺在他怀里都睡着了,李志和这才作罢,临睡前,李志和一拍周瑾瑜的肩头道:“痛快啊!痛快!这种日子才是我李志和最喜欢的日子,让那些勾心斗角见鬼去,每天都能喝的这么痛快便是什么烦恼也没用了。”     周瑾瑜笑道:“李大哥以前可是刑侦队长,怎么连喝杯酒都不如意吗?”     李志和摇头道:“能让我李志和瞧得上眼坐在一起喝酒的没有几人,以前是身份敏感,更加不敢喝的放肆,如今这庄子里都是诚心诚意的感谢我的,是愿意和李某人做个酒友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再其中,这酒自然也就喝的痛快了,周老弟,我告诉你,喝酒其实并不是目的,那只是一个过程,重要的是,在这酒中能够感受人心,你会有温暖的感觉……嘿嘿!西洋人的东西你是会不少,但是中国酒文化的博大精深你还是得多历练啊!就你这小酒量……啧啧啧,别说我瞧不起你,十个周瑾瑜捆在一块儿我也不待见!”     “我服了!我服了还不成吗?能让我周瑾瑜说个‘服’字的人,也没有几个,李大哥算得上是个人物!不知李大哥今后有什么打算?可愿意留在我身边?只是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就是这个情况,没什么事业可言,顶多就是个乡下老财,怕是耽误了李大哥的宏图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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