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日南侠展昭在丁府茶话会上惨遭逼婚,后来又独自面对花容月貌、武艺超群的丁家小姐丁月华,居然不到一刻钟就落荒而逃。大文学这事要是传扬出去,不知江湖上的人该如何评价这位鼎鼎大名的展南侠,开封府的包大人、公孙先生,以及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大校尉作为官方正面人物又该对此次事件作出何种回答?也许这将成为北宋的一个不解之谜。
一个月过后,“重生”的丁月华就完全适应了目前的北宋生活,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丁家大小姐,不但没有出过一次错,而且还当得顺风顺水,乐不思蜀。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以前的丁家小姐,没想到她居然还有写日记的习惯。自从在“流照阁”发现了三本手札,丁月华就如获至宝,每天抱着不离手,坐着也看,躺着也看,走着还看。简直比考前恶补的时候还要认真。每回被人问及时还美其名曰:回顾往事,感恩父母,人不能忘本。搞得丁府上下都对丁月华刮目相看,认为她经过上次的溺水事件后成熟了很多。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有时候,福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
就在丁月华为找到手札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一个名叫吕鱼的女子就送了一张比武的帖子到丁府,收帖人就是丁月华。大惊之下,丁月华终于想起手札的第二百五十页第二十五行,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自己和一个叫吕鱼的女子约定每三年就比武一次。
丁月华是将门虎女,武艺超群,行走江湖多年,素有侠女之称,与人约定比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现在的丁月华身体里住着的却是一个四肢超不发达的宅女的灵魂。而且她早就已经试过了,她是半点武功也不会。
丁月华不死心地拿起十来斤重的湛卢宝剑,艰难地晃了两下,发现自己完全不懂得如何用剑,垂头丧气地坐了下来。想到自己的完美千金大小姐的安逸生活梦彻底破灭,丁月华欲哭无泪,还好比武日期是定在三天之后,要是现在就让她去比武,估计立刻就要现出原形。
哀痛加沉思了一个时辰之后,丁月华终于想出了一个万全之策----出门避祸。拿起毛笔写了一封歪歪扭扭的信之后,丁月华带着为数不少的银两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了。
丁月华选择了自以为最舒服的交通工具:马车。开始心里还有点小激动,结果,一个时辰坐下来就叫苦不迭了。
“什么嘛!坐个马车居然如此颠簸!我的小胳膊小腿啊,我的小蛮腰啊,都快断了。”
说实话,这古代的马车坐起来是真的很不舒服,先不说这木头做成的车厢有多么坚硬,光是这毫无减震功能的车轮就够让人受不了了,再加上古代的官道、小路全是泥路,坑坑洼洼。要是遇上不好走的路,坐在车里面的人更是饱受颠簸,苦不堪言。所以,坐了一天的马车之后,丁月华就果断决定:弃车而行。当然,弃了车也不是改骑马。要知道,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古人随处可见的马在现代只有动物园里才有。要是冒险去骑马,估计后果会更惨。所以,丁月华只好“仗剑走天涯”,做一回真正的徒步侠女。
其实,丁月华心里还有另一个重要打算,就是去看看那传说中的南侠展昭。好歹穿越过来做了一回名人的未婚妻,总不能连未婚夫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那样也太说不过去了。于是,丁月华打定主意,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就是御猫展昭的现居地----开封府。
一路走来也还算安稳,没遇上什么歹人,也没发生什么恶**件。偶尔也能遇上几个认识湛卢宝剑的侠客和自己打招呼,每次丁月华都是学着电视剧里的女侠样子回应一句“久仰久仰”或是“幸会幸会”。 这两句台词还真是万金油啊,居然屡试不爽,没出过一次错。有时候就干脆点点头或是抱剑拱手,这算是江湖中人最平常的打招呼方式。游历了几座城市之后,丁月华来到了江南名城----杭州。
“额滴神呐!这就是传说中的北宋江南名城,号称风光秀丽、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民风淳朴的六朝古都啊!果然是名不虚传,连座城门都这么气势恢弘,里面肯定更加繁华。那句诗是怎么说来着的?‘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正当丁月华神游天外的时候,一匹骏马飞奔而至,丁月华惊醒过来,蓦然回头,紧接着就发出了一声冲破云霄,响彻城门内外的尖叫。大文学
“Oh,My God!Help!”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人群中有一人飞身而起,只轻轻掠过城门,就把呆立的丁月华从马蹄下拯救出来了。而那位骑着白马,穿着蓝衫,腰悬宝剑,险些撞了人的男子居然只是停在城门口看了几眼就飞快地进城去了。不知是害怕受惊者追究责任,逃跑去了,还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需要立刻处理。反正那骑在马上的男子在看清了差点被撞的女子面容之后几乎是以光速逃离现场的。而丁月华在愣了五分钟后才三魂归位,七魄归体,咽了口口水,抚着胸口,连追究责任,逮捕肇事者,感谢救命恩人都忘记了。
“小姐,你没事吧?出门在外,不要随便发呆,虽然这里没有汽车、摩托车,不会发生醉酒驾车,超速行驶,疯狂飙车之类的事情,但是,挡在在城门口发呆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清朗的男声说道。
“哦,是哦,是哦,没想到古代还这么危险。天呐,差点偶就没命了。谢谢你啊!大哥。”丁月华还没有发觉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之处,抬头看了看说话的男子。
只见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身着白衫,腰悬利剑,有一张白净的脸,一双如星辰般的眼睛,黑白分明,配上斜飞入鬓的剑眉真的是完美至极。
“哇,美男啊!”丁月华脱口而出,不由得看呆了。
“你也很漂亮啊,美女。”对方毫不示弱地回敬道。
“哪里,哪里,我哪比得上你啊。你真是我一路上见过的长得最帅的男的了。真的。你不信?不可能吧?你这么帅,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我又没有瞎说。”丁月华继续反应迟钝,仍然没有发现对方的特殊之处。
那白衫男子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抛下头脑迟钝的丁月华,悠闲自得地向城内走去。心道:我了个去!这女人真是个白痴,智商这么低,到底是怎么穿越过来还活到现在的!不对,要是没有自己刚才出手相救,说不定还活不到现在呢。也不动脑子想一想,在这北宋朝会说现代语的人能有几个?自己刚才说了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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