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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起波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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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章 沙场父子遇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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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比武中,都有一此解决私人恩怨的事情出现,当这种事情出现时,也就是那些赌盘开始的时候。     因此,当这种签订了生死文书的比武,最受黄沙城里的居民们欢迎。所以这场比武开始的时候,满场都是在猜测的未来输赢的声音。     对于观众们而言,他们谁生谁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活着的人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收益。     “听说了吗?那个赵伏波,就是赵家的二少爷,在家里的比武里可从来没有赢过他大哥……”     “可不是,虽然他父亲当年文武双全,可他……甚至我还听说前段时间还听说他被一个马穆鲁克打败过……”     黄沙城的居民,可不似赵家大宅里的人那么清楚内幕。按他们的想法,曾经被一个马穆鲁克打败过,那么这一次也肯定会败的。     但也有懂行的,偷偷打听赵家大宅里卫士们的选择。     “看到了吗,他们选的是那个二爷,只怕那位二爷和他父亲一样勇猛呢!”     的确赵伏波的父亲——赵纬南,就是在比武大赛上遇到了他的生母——娥吉塔妮。     更多听不到消息的人,只能从赵伏波的衣装打扮上去看。     “瞧瞧他穿的叫什么甲啊,都没见过!”     “你懂屁,那是我们大宋的细鳞甲,至于他胸前的……”     说真的,赵伏波胸前华丽而又夸张的胸甲,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甚至并不属于这个时代应该有的东西。     因为历史上从来也没有过,里面带有加强肋的胸甲。而这种带有加强肋的胸甲,对于重兵器的防御比之鳞甲要好得多。     威武的虎头护肩,带有红缨的铁盔,却活脱脱是大宋的原产。     一些大概是最早跟随赵伏波爷爷来到这儿的人,当他们看到这与大宋铠甲相仿的盔甲时,却禁不住老泪纵横。     “这位二爷伏波,却是有着大宋将军的威武,只盼他能完成当年老太爷的承诺吧!”     至于老太爷的承诺,眼下还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至于成不成,却还需要时间来证明。     一些来自疾风庄的人,这时却不动声色的买了赵伏波输。至于为什么,我们马上就见分晓。     那边当萨福克上场时,整个比武场上同样嗡嗡声不断。     一杆黑色的长矛竖在战马的一侧,带有特色的龙牙锯锯齿形的矛头,在阳光下闪动着细碎的光芒。     萨福成身上穿着马穆鲁克的重甲,在骑着马儿奔驰的时候,他的内心中隐隐有些得意。     “为了能够杀死那个赵伏波,父亲真是下了大本钱的!”     他的话是因为他骑着的,那匹红色的战马。倘若这匹马被放到大宋的相马官面前,就一定会被称为“赤兔”马。     而这匹马,却恰恰就是作为飞火燃天兽的父系品种来自大宛国的汗血马,也即阿哈尔捷金马。     飞火燃天兽是这数以十年计的养育过程上,阿拉伯马与阿哈尔捷金马,唯一杂交成功的一匹。     当然,这种杂交成功的前提,也是赵家的疾风庄里,拥有着大量阿拉伯马与阿哈尔捷金马的种群,否则如何敢谈这件事。     可惜的是,飞火燃天兽这个家伙,被赵伏波一壶狮子尿给拐了去。恐怕痛失马王家族里的嫡系,也是赵无极想杀赵伏波的原因之一。     “让他们父子在战场上相遇,我们看看结果吧!”     赵无极之所以能够如此肯定的说这句话,原因在于作为父系的那匹阿哈尔捷金马已经通过了骑兵训练,而赵伏波的飞火燃天兽却几乎是匹没有成年的小马。     固然它体格强壮,各方面都远超其父系、母系的水平。但没有经过训练,就是它最大的劣势。     果然,当萨福万骑着飞火燃天兽的父亲来到场中时,他的马也稍稍躁动了下,可随后萨福万双腿使劲夹住马腹,使这匹受过骑兵训练的马很快就冷静下来。     此刻飞火燃天兽却已经感受到了父亲的到来,它不安的转动着耳朵,大大的鼻孔也不断动着,似乎在寻找父亲的气息。     如果说它不那么聪明的话,或者没有这些想法。但不幸的是,飞火燃天兽实在是一匹过度聪明的马儿。     当它感受到父亲的气息时,它变得不安起来。     “喂,怎么了?你怎么了,叫兽,出了什么问题了!”     赵伏波俯下身子,拍着它的脖子安抚着变得有些躁动不安的飞火燃天兽。     可飞火燃天兽这时却发出低低的嘶鸣声,并不理会赵伏波缰强的拉扯,而是一个劲的要凑到那匹汗血马的面前。     在场外的观众眼里,却认为赵伏波的马已经失控了。许多人认为,在两个人相会面的时候,他就已经输了。     “嘘……”     场中传来嘘声,当中还夹杂着阿拉伯人那扇动着舌头的尖叫声。     “这话怎么说的,那匹小坏马不会这时候掉练子吧!”     马丁的话虽然使大家不大明白,但意思其他人还都听得懂。     “哲玛尔,把我的胭脂给伏波送去,不成的话就换一匹马。这匹小坏马,这个时候……”     自己未来关系此一战的舒钰儿已经全都豁出去了,这时候掉练子的飞火燃天兽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赵伏波因为马儿的躁动紧张了起来,可无论他抚着脖子安抚又或者拉扯缰强,飞火燃天兽还是一个劲的要向对面那匹马的身边靠。     恰在这时,哲玛尔拉来了那匹胭脂马。正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它也正如同胭脂的颜色那么美丽。     在黄沙城里生活的久了,什么样的马是好马,多数的居民都认得出来。当买赵伏波羸的那些看到胭脂马的时候,便一起大声喊叫起为。     “换马……换马……”     另外一些,则跟着一起起哄。想使赵伏波坐下,这匹看起来似乎受惊的马儿,更害怕一些。     萨福万这时心中却已经认定,赵伏波必败无疑。虽然他手中的大枪萨福万尝过厉害,可这一段时间他也在一直摸索着对付的办法,并不是全无抵抗的能力。     因此,当飞火燃天兽在附近观众的吼声里,变得更加不好控制时,他猛得一催马大唱一声。     “哈……”     手中的龙牙锯冲着赵伏波就刺了地去,这也是他针对大枪练了许久的招数。     内家枪法的厉害之处在于,“听劲”熟练而又“运劲”自如时,就可以使对手的重兵器变成自杀的武器。无论内家枪法又或者其他内家的什么功夫,讲究的就是“借力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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