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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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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釜底抽薪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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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守好这里,别让莫何知道我们不在,而且,还不能让他怀疑。”

    “这个,很难啊……”鱼俱罗嘴差点咧到了耳朵,他本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让他做如此精细的事,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斛律云看着头顶穹顶上那一片漆黑的天空:“难也要做,这应该是我们在草原上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此事过后,再选个可汗出来,咱们也要回去了。草原,待得已经够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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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再过不远就到达头的部落了。”罗艺穿着一身斜襟半敞的皮袍,毡帽压得低低的,向前看了看,沉声向斛律云道。

    “默克尔,我亲爱的兄弟,老巴依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一把大胡子的斛律云粗声粗气,丝毫看不出一点原来的样子。

    “尊贵的巴依老爷,过了前面的那道山谷,离贺都山就不远了,大汗的狼头大纛在召唤着我们!”齐国远不愧是江湖人物,进入角色比罗艺要快得多,对自家大人等于巴依老爷这个事实,他接受的非常快。

    三人一路西行,路上的突厥兵渐渐多了起来,三五结伴的有,十个二十个成群结队的更多。这些突厥兵有如涓涓细流般向一个地方汇聚,满是兴奋。

    这些都是达头部的勇士,在达头可汗狼头大纛的指引下,他们要先到贺都山下集合,然后再用自己的弯刀,来维护自己心中伟大可汗的尊严。

    草原实在有些大,突厥骑兵却是没有什么拘束,可汗和各个部落的关系,不像是中原的那种君臣,更像是那种古惑仔老大和各个盘口当家的之间的关系。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莫何老大要带人来收达头的场子,达头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一摇旗,兄弟数万立马骑着机车带着砍刀过来集合,和莫何决一死战。

    斛律云见到三三两两的突厥兵的时候,想起了在雁门时杨林对他说的几句话,不由深以为然。

    突厥骑兵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

    无组织,无纪律,一盘散沙。对这样的队伍,斛律云向来是看不上的。

    三人又向前走了一阵子,斛律云忽然现自己身下的黑子实在是有些显眼,这毕竟是一匹野马王,不光毛色如黑缎子一般,而且嘶鸣起来仿若龙吟,想不显眼都不行。

    在和罗艺、齐国远商量过之后,斛律云很干脆的用地上的水草和泥巴给黑子也易了易容,整完了一看,呵,好好的一匹野马王愣是成了草泥马。

    “你也别生气,好歹也算是神兽了……”细细念了几遍这个名字后,斛律云嘿嘿傻笑半晌,对黑子说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笑话。

    三人一马乔装完毕,便汇入了众多突厥兵之中。突厥兵大多都是彼此不识,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为了维护达头可汗的尊严和荣誉,有不少人见斛律云他们只有三人,也过来搭讪想和他们一起同路,不过还是被斛律云巧妙的支开了。

    他们和莫何的大军前后脚出了王庭,不过因为人少动作快,倒比对方遭到了近十日。

    小河终于汇集成了洪流,达头可汗虽然在三个可汗当中一直都在夹缝中生存,但是实力其实并不弱,只是生不逢时,没有沙钵略的勇猛,也没有阿波的阴险罢了。

    红红的日头在白云中若隐若现,绿色的草海中却已经满是黑色的小点。

    远望黑压压的骑兵乌云般的凝集,漫山遍野,更远处却是营帐密布,万马腾嘶。

    弯刀在金色的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营帐环拱处,一处较高的土岗上耸立着一座羊皮毡帐。大帐顶部色彩鲜亮,全是各种颜色鲜艳的锦布和丝绸包裹。

    羊皮大帐前高高的悬着黑色的羊毛大纛,斛律云早就见怪不怪,齐国远看四下没什么人注意这边,便悄悄向斛律云问道:“巴依老爷,他们的这大旗子上面怎么都是画得狼头啊。”

    “这说了话就长了!”斛律云想了想,解释道:“书里都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对了,阿史那在他们的话里就是初乳的意思,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既然是狼的后代,那代表至高权利的可汗门前,自然就是狼头大纛了。”

    就在三人闲聊游荡的时候,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厉声喝问道:“你们三个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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