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天天吃那粗制滥煮的东西,可把他折磨坏了,这会儿吃到自己煮出来的东西,味道虽然很不理想,但已经可以接受。他仨不吃,自己吃!虐待自己可不是孙志新的生活原则。
见孙志新已经开吃,布库抢了一碗,只吃了一口就欢声叫道:“啊!真香!”
纳鲁和奥格对视了一眼,也各自拿了一碗来吃。
只吃得一口,父子两人便禁不住眼睛一亮,立即连烫也顾不得般的大口吃喝。
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是盖的,虽然缺少佐料不能完全压制住腥膻味道,可蘑菇不仅是食物,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调味品,再加上将盐精制过一次,有效的去除了一大部份因其它杂质的怪味,煮出来的蘑菇血肠杂烩味道自然是大大的和两人以前吃过的食物不同。试想,两人何时吃过用现代精煮工艺做出来的食物?只觉得东西吃在嘴里,血肠肉厚带着鲜香,蘑菇融烂而出奇的美味,半点也没有原来的盐水煮肉那种苦涩酸麻怪味道,竟是美品之极!
本就没吃饱,又吃上了这种从没尝运的鲜香味道,当然是吃得畅快无比。
父子三人吃东西的动作都极为粗鲁,孙志新见得三人埋头苦吃,一片稀哩哗啦的奇怪声响,心里却温暖起来。他们的举动就是对他手艺的肯定与赞扬。谁不喜欢自己的劳动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赞美?心里当然是很高兴的。而且孙志新一个人自立自独的生活了很长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清冷的吃着饭。此时有那粗鲁的父子三人在旁边大嚼,带给他的感觉是久违的又热闹又新奇,突然又觉得有人陪自己吃饭的感觉真不错。唔,头一次感觉,貌似穿到这里也不坏,有点突然多出三个家人的味道。
心里一开心,也学那三人一般粗鲁的大吃。四人很快便将一整锅血肠蘑菇杂烩风卷残云般扫了个干净,就连锅底残余的汤汁也被奥格和布库分着喝光。
“啊……好饱。而且真好吃!”布库吃得极饱,全身都懒洋洋的,斜倚在纳鲁身上,只觉得肚子已经装不了,可心态上仍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奥格也吃得很饱,沉默的看了孙志新一眼,破开荒的首次没拿轻视的眼光去看他。纳鲁却拿一种如水样的眼光看着孙志新不放,让孙志新坐立难安,猜想这货是不是又在饱暖思□。昨天他确实有爽到,可心理上还是排斥被一个男人骑。
“我去……洗……洗锅。”孙志新想溜。连住三十几天,早已经发现这里的人没有饭后洗涮生活用具的习惯,他可作不到这样,正好借机闪人,免得被压。
布库爬起来,叫道:“我跟你去。啊!不知道还有肠子没?我去捡!”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