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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生存指南(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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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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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繁花锦簇了,龙家因为常常需要用花,因此整个花园建造的很大,能比上一般人家的几进几出的宅子。尽管有些花儿才刚生出花骨朵来,但那栽种在中央一大片的白色大花蔷薇,还是让他看傻了眼。     “呵,这就看呆了?其实龙家真正制香所需的花并不从这里来,而是来至后山,那里成片成片都铺满了花,你看了可不得傻上一天?!”龙碧升抬手敲他的额头,兴致勃勃地把他拉过去,指尖抚摸上一朵白蔷薇道:“大食国的蔷薇水用的是红蔷薇,并非其他品种,所以我当初试着做时只能是失败,花的种类不同,做出来的香水香气自然会有不小差异。但是,天翔国的几种蔷薇花试下来,我依然觉得白蔷薇最佳。”     “那……二哥哥是如何做的?”他现在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制法啊制法!     龙碧升狡黠一笑,捏着他的下巴道:“想制蔷薇水,关键有要做到两个字——蒸凝。”     盛烟面上一愣,心里暗暗喜悦,看来那本书果真没有诓我!那上面也写了这两个字。     “这两字,我从一本大食国的书上看到的,不过么……到底如何做才算是完整的蒸凝,却还不得而知。” 龙碧升摊摊手,他也尝试过许多次了,但也只是能做到略微相近。     “这样啊。”盛烟埋下头略有所思,连二哥哥都不能成功,自己就能做到么?     就听得龙碧升又道:“不过,若能改良蒸凝的器具,说不定尚可有更多的突破。”     “二哥哥不能自己做么?”对于龙家习惯自己制造制香器具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龙碧升摇着头笑道:“哪里那般简单,据说大食国的蒸凝器皆是用锡或琉璃做的。偏偏……我们天翔国不产锡,而琉璃易碎,我不主张用。”     锡,难道非要锡制的器具才行?盛烟瞬时又觉得自己陷入了无限遥远的奢望中。     但无论如何,他已经知道往哪里努力了。     从大花园出来,午后的日光刺得盛烟眼皮发麻,也不知永嘉的初夏为何来的这般早,四月末始,几乎到九月才真正结束。不过……也正因为夏日绵长,这里的花儿的品类最多,也适宜生长,花期更是长。     盛夏过后,倒是有十来天的清凉日子,这会儿且还不到盛夏呢。     抹着脸颊的薄汗回到怜香居,盛烟看到门匾,眉头微微蹙起,说来他老早就觉得这个名字不好,怜香怜香,他是堂堂男儿汉,何须他人来怜?真是太过女气了。一丁点的男子气概也没有。     若是往后有机会自己为自己做主,这第一件事就是要换掉这块门匾,或者换个住处。     杏儿见着盛烟进门,这次也不打听他去哪儿了,只笑呵呵地将他迎进来,对馨儿招招手,让她抱着怀里一团黑黑的毛团儿过来。     盛烟低头一看,嘴角不知觉的往上扬,“哟,好么品相的猫儿,你何处要来的?”     “哪里有地方要的,这是一只野猫,不知从哪里钻进来的,馨儿方才发现了就觉得可人疼,抱着手里不肯扔了……小主子看看喜不喜欢,若是喜欢就留下可好?”杏儿见盛烟的脸色,就知道这事十拿九稳了。     这猫脸很小,通体都是黑色,但四只猫爪却有半截是雪白的,脖子下一圈也是雪白雪白,跟围了白围脖一般,也不怕人,就歪着小脑袋盯着盛烟,着实招人喜爱。     抱起来看了好半天,盛烟笑得开心,“好,那就留下吧。”     说罢,吩咐杏儿和馨儿去打水给他洗澡,拾掇干净了才能让它进屋。     这猫儿……刚才看他的眼神,盛烟怎么瞧怎么觉得很像小乞丐,心下就有了一个念头。小乞丐送了他这么本好书,他也应该还礼才对,但不知他是否从哪里偷来的,如此有危险的事,下次可不能让他再干了。     上次蔷薇水的人情没能还上,又得着小乞丐拿来的东西,他多多少少觉得受之有愧。     如果他喜欢这只小猫,就送给他好了,平日爬树钻洞也能有个伴儿了!     盛烟琢磨着一阵,觉得这主意不错,他别的东西送不了,也只能时常给小乞丐留些点心,那些算不得礼物。小猫的话……他应该不会嫌弃,会喜欢吧?     于是还忐忑起来,犹豫了半天总算被书本吸引过去,认认真真地临摹起那页纸上的器具草图。他的想法是,不能找到一模一样的,但至少找相似的东西,先替代着试试,实在不成再想办法。     这一忙就到了晚上,今日的晚膳比往日要丰盛了些,清清爽爽的蜜汁豆腐、翠玉竹笋,还有鲈鱼片汤和他爱吃的香菇木须肉。盛烟看得就口齿生津,觉得胃口大开,一连吃了三碗米饭,惊得杏儿惊讶地问他是不是午膳不够。     不过这晚小乞丐没来,盛烟沮丧地在窗便等到三更后,才打着哈欠就寝。     莫不是自己那天太过分,不依不饶的样子让他生气了?盛烟想了一整天,有些心神不宁的,逗了逗小黑猫也觉得没劲,喃喃自语道:“还等着你给它起名呢,你却不来了。”     小黑猫用尾巴忽的甩了他一下,盛烟冷不丁吃了口猫毛,打个大喷嚏。     掌灯过后,盛烟假装在几案便专心读书,耳朵倒一直竖着,细细听着窗外的动静。一更未过窗口就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响声,盛烟坐不住了,立刻跑过去,帮小乞丐把窗户给支起来。     定睛一看,小乞丐怎么变样了!     就见他身上的粗麻布料的乞丐服不见了,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细棉布衣衫,白色腰带上镶嵌着一块猫眼大的玉石。紧致贴身的湛蓝色的短打装扮,脚上蹬着双白色的小羊靴子,看起来十分精干。     最令盛烟吃惊的是,他一贯杂乱的头发束了起来,绾了个时兴的少年发髻,在头顶扎了条黑色的发带,长长地垂在两肩。     这么一来他额前的发都梳了上去,露出了洁白的额头。     盛烟这才发现,小乞丐这张脸长得才是真真好看,五官精致不说,那股子神态不羁却又眉眼清俊的味道十分特别,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从内到外都透出与不同常人的逼人英气,黑亮的眸子泛出几重光来,像是一对烧化了的玛瑙。     看着他的眼神,很高,很清,却根本不像一个这个年岁孩子所拥有的目光。     小乞丐见盛烟发愣,自己翻窗跳进来,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了,我换身衣服你就不认得了?”     “哦,不是……”盛烟把窗户放下来,暗自掐了自己一把,“还以为你生气我了呢。”     “我哪里敢生你的气,十少爷不生我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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